昨天下午,微博上一段视频访问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行,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餐厅立即在网上发布声明,称视频发布者侵犯了餐厅的名誉权,餐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网络媒体的法律责任。但有律师表示,该视频属于消费者主观体验,不应视为侵权。记者注意到,微博“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昨天下午转发了网名为“卡尔·约翰逊”的博主视频,“卡尔·约翰逊”走访了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称该店在公众点评网上的评分为2.85,是王府井地区餐厅中最低的。
视频中,“卡尔·约翰逊”首先截取了网友对公众评论的评论;然后我进了餐厅,花了60块钱买了一笼八个酱肉袋,花了38块钱买了一笼八个猪肉袋。他在吃包子的时候,屏幕外面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卡尔·约翰逊”听后撇了撇嘴,说咳嗽是厨房传来的。最后“卡尔·约翰逊”断定酱肉包特别油腻,没有用真材实料;猪肉包皮厚馅少,皮粘有牙。“说起来也没那么糟糕。这个质量20元左右,100元和两个抽屉有点贵。”经历过之后,博主表示对网友评价的“服务差”没有强烈感受。博主发布负面体验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薇薇表示,从视频内容来看,短片是一个从消费者视频录制到餐厅体验的过程,主要是个人对味道、食材、服务等的主观评价。,且不存在虚构的虚假内容,故不应认定为侵权。餐厅是公共场所,消费者购买了餐饮服务,也有权对这个过程做出个人客观评价。
至于视频中显示的用户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有出入,王薇薇认为,视频本身只是客观地展示了一些已经存在的差评,而不是仅仅挑出一个差评。下面的视频捕捉到了店里的价签,不仅没有放大这个差评的内容,反而澄清了。即使这条信息的内容是虚假的,视频本身也不构成侵权。“餐厅的说法太强硬了。在这次事件中,我没有为服务的差真诚道歉。是典型的危机公关失败案例。”王薇薇遗憾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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