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传消息, 南大碎尸案再起波澜,3月29日,“南大碎尸案”受害人刁爱青姐姐刁爱华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在当日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
30日上午,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处得到证实并得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收到材料,并向家属出具《接受诉讼以及其他材料凭证》。
相关资料显示,南大碎尸案,事发25年前,又称南京“1·19”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刁爱青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该案案发后,南京警方从未放弃缉凶,但至今该案尚未侦破。
为什么时隔25年后才起诉南京大学,谈及此事,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刁爱青遇害25年来,她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南京大学没有回应,都以案件没有侦破为由搪塞过去。刁爱青父母现在已年迈,考虑到这方面,怕时日不多,才依法提起了诉讼。”
周兆成律师说,几年前,被害人刁爱青的父母和姐姐多次到北京找他,希望他能担任本案的律师。2020年2月27日,周兆成律师正式接受刁爱青父母的委托,成为本案律师。在谈到起诉南京大学的理由时,他列举了南京大学校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过错:
首先,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由于室友非法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 “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惨遭杀害。
其次,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晚没有回宿舍。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本应及时了解和告知父母,但懒于履行管理职责。直到10天后1月19日,警方才发现刁爱青的尸体,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的父母。正是因为南京大学未能履行宿舍管理职责,耽误时间,客观上导致错失了调查案件的最佳时机。令人遗憾的是,这起案件在过去25年里没有得到解决。
三是证据显示,刁爱青被残忍碎尸后,凶手把尸体扔在南京大学校园附近,不排除刁爱青是否在南京大学校园被杀。因此,刁爱青的父母认为南京大学校园管理存在隐患,学生管理存在缺陷,于是他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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