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不合格人员安装和维护燃气灶热水器
5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将解决哪些实际问题?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解释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小涛对法规进行解释。
新规共八章六十五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外,根据天然气行业特点,设置规划建设和供气保障、天然气特许经营、经营管理和服务标准、使用标准和器具管理、设施保护和安全管理等章节。
通风验收不得向用户收费
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张小涛介绍,要加强对天然气企业的管理,明确确保供气质量、定期报送信息等管理职责。通过规范经营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家庭安全检查、保障应急服务、通风验收不收费、张贴安全告示、禁止经营企业拒绝供气或擅自停气,进一步提高企业服务质量。
例如,在通风验收不收费方面,规定天然气设施安装改造完成后,天然气用户应向管道天然气企业申请通风验收,管道天然气企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通风验收。通风必须经过验收才能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通风。
条例明确规定天然气用户通风验收不收费。张小涛说通风验收不收费,这是第一次写入规定。在审议过程中,与会者普遍认为,天然气企业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因此,《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增加了相应的规定,从使用智能设备、保障应急服务、通风验收不收费、张贴安全告示、家庭安全检查时优先安排方便用户的时间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对天然气企业的服务要求。
天然气用户应该为这些行为受到惩罚
强化安全主体的责任
张小涛介绍说,该条例明确了管道天然气经营者和用户保护天然气设施的范围和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强调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细化天然气安全事故后的处置措施。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天然气经营者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被禁止的行为。通过一系列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安全责任。
《天然气用户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拒绝进入家庭安全检查;未及时整改室内安全隐患的;委托不合格人员安装和维护天然气燃烧器具;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通风不良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通风等安全设施的。
违反上述禁令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天然气单位用户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罚款,对天然气居民用户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重庆晨报上游记者肖恩
1.《天然气管理 新修订《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天然气管理 新修订《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368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