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4月3日电(记者汤荣通讯员卢晓)4月2日,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与深圳市保监局举行签约仪式,深化警保合作。从签约之日起,深圳交警将开放与保险行业的数据共享,共同推出电子保单,以及欺诈性保险和赔偿的获奖报告、“老赖”联合调查、责任方直接理赔等。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心怡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深圳市交警局与深圳保险行业再次携手,我们按照开放共享联动融合、警务保险数据互联互通、交通管理资源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合作,互补交警与保险行业优势。“交通保险电子保单上线,机动车交通保险电子保单实现保险行业和交警业务全覆盖。
冯心怡还表示,从现在开始,“市民在深圳办理交警业务不需要带纸质保单,在路上开车忘记带交强险标志,违法行为也不会被罚款,深圳车主出行无忧”。只要在深圳购买机动车辆缴纳强险,交警可以通过后台数据查询比对确认。同时,未来广大车主在办理新车注册和车辆年检时,将不再需要准备纸质保单,可以通过电子保单的方式完成业务处理。现在,“电子保单”已经覆盖了深圳整个保险行业,实现了与深圳交警的数据共享,交警值班时可以手持PDA查看,不仅方便了广大市民办理业务,也提高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效率。虚拟对应的“电子保单”也可以在注册交警之星用户的车辆中看到,更加直观。
此外,深圳交警局和深圳保监局还推出了其他三项便民措施。一、保险诈骗、赔偿诈骗“速成党”案件线索有奖举报。举报真实构成刑事案件奖励3000元,构成治安行政案件奖励1000元。此外,保险行业还将发布相应的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再次进行奖励。第二,“深圳交警大队将参照‘逃逸事故’的调查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自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不符合’。针对事故责任方的行为,将数据交换给保险行业参考。”第三,警方和保险当事人将进一步完善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和三大直接赔偿制度。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赔偿义务的,交警应当在事故调查调解期间告知当事人具体行使方式,同时将数据传送给保险公司。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或合同约定直接开始向事故第三方支付保险赔偿金,有效解决了责任方不积极履行承诺的行为,为非责任方获得赔偿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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