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站红网8月5日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透露,2014年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已经确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由上年的968元提高到1094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邵阳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3年邵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39元。职工公积金缴存上限计算公式——邵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上限各为1880元。因此,邵阳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上限由上年的968元提高到1094元,职工和单位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上限为1094元。最低的单位和个人月存款提高到10元,调整到50元;部、省属单位的存款比例和存款基数,原则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按文件审批,没有省政府批准文件的,可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
邵阳市将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从每年1月1日起,每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缴存限额。职工缴费比例低于5%或者月缴费额低于100元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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