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27日开幕。根据两周前主席会议的建议,这次会议将审议一些法律草案。首次亮相并提交审议的民法通则草案无疑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制定民法典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立法工程。《民法通则》作为民法典的大纲,对整个民法典的编纂具有重要意义。《民法通则》在起草过程中,有哪些内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专家们对这个草案的内容有什么期待?(6月27日人民网)
《民法典》的编纂关系到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甚至出生前和死亡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通则》草案规定,胎儿在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胎儿的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在死亡之后,死者的名誉权也需要民法的保护。这也就意味着,不仅是生死,出生前后都需要民法的保护。
《民法通则》的引入,在她开始向我们走来之前,我们已经呼吁和敦促了一千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个稿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多亮点。如上所述,所有参与保护胎儿利益的人都被视为已经出生,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此外,草案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降低到“六周岁”,考虑到很多孩子六岁上小学一年级,6岁的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智力和发育状况,做一些适合自己年龄和智力的民事行为。在民法的一般原则中,以前的监护制度仅限于未成年人或弱智者。这种监护制度缺乏对易受伤害的成年人的监护,如患有健忘症的老年人。这一民法通则有望设计出更为全面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对保护成年人中的弱势群体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如果民法总则以这种方式修改,也可能带来其他问题。比如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降低到“六周岁”,是否应当相应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而如果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父母是否就没有随意流产的权利,而必须生下胎儿?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有时会影响到整个身体、其他法律法规、社会的固有观念等。在制定法规时,不仅要注意“单兵推进”,还要有战略思维,统筹兼顾,统筹规划。
民法的原则性和基本的一般原则已经编纂成法。现在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民法通则即将出台。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迫切需要一部完善的、权威的普通民法来更好地保护公共权利。公众和法律界对民法通则的期待是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法律更好地维护公共权益的关注和希望,民法通则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其最终颁布有望成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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