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丁小丽把目光放在平潭法院的法院被告席上空,神色黯淡。她从未想过自己会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制裁。
事情应该从2015年春天开始。当时,丁小丽因为开店需要资金周转,向朋友吴婷借了35万元。7月,吴婷无意中发现丁小丽转让了店铺,她立即找到丁小丽要钱。丁小丽表面上答应开心。为了消除吴婷的疑虑,她还找到了担保人,并承诺在6个月内还清这笔钱。但是还款时间到了,丁小丽没有履行还款。随后,吴婷向平潭法院起诉丁小丽。2016年冬末,该案由平潭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丁小丽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和命令,未能偿还贷款。
2017年6月,吴婷来到平潭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丁小丽再次承诺分四期偿还债务。然而,直到2018年1月6日,当吴婷申请恢复执行时,丁小丽仍未兑现承诺。
2018年4月12日,执行法官决定对丁小丽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但丁小丽仍然无动于衷,似乎决心拒绝该账户。
丁小丽是不能表演?据了解,情况并非如此。据平潭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根据他们的线索,丁小丽在债务期间与家人在东帝汶经营一家五金批发店,收入尚可,但丁小丽并没有用收入还债。
丁小丽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于今年7月2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24日,丁小丽一次性还本付息共计54万元。
这个案例也是“车翻了就来不及练马”的真实写照。平潭法院最终认定丁小丽有能力执行并拒绝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丁小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平潭法院执行法官表示,丁小丽这样“幼稚”的执行人不在少数。一次又一次,他们把法院执法当儿戏,最后因为失信只能触及法律底线,把自己送上刑事案件的被告席。
正文:荣媒体记者通讯员
平潭时报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实习编辑:魏
负责编辑:魏毅
值日官:陈静
值班编辑:于晓梅
我在看!一起看吧~
1.《平潭时报 平潭这位“老赖”有钱不还,把自己赖进了大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平潭时报 平潭这位“老赖”有钱不还,把自己赖进了大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596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