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 1 4.0.1 1 2 5.2.1 5.2.3 6.1.8 本标准自201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4.0.1 、5.2.1、5.2.3 、6.1.8、 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6.1.10 6.2.1 6.2.3 7.1.10 7.2.1 8.2.1 8.2.2 10.0.4 6.1.10 、6.2.1、6.2.3、7.1.10 、7.2.1 、8.2.1、8.2.2 、10.0.4 条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 、 、 、 、 、 、 条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GB50203-2002 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同时废止。 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同时废止。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 1.0.1 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 1.0.2 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 1.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验收的 1.0.3 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0.4 GB50300 配套使用。 GB50300 配套使用。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1.0.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1.0.5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 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 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 浆面层组合砌体柱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 浆面层组合砌体柱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 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 115mm 而又小于 380mm 的 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 115mm 而又小于 380mm 的 /view/4aea61e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97.html 1/39 7/3/2020 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 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 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 2.0.5 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
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 日期的天数。 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 日期的天数。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 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 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 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 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 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 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2.0.7 2.0.7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8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 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9 2.0.9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 竖向缝。 竖向缝。 2.0.10 2.0.10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 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2.0.11 2.0.11 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相对含水率: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13 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 2.0.13 薄层砂浆砌筑法: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砌筑蒸压 2mm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为 2mm ~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施工方法,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为 ~ 4mm 。简称薄灰砌筑法。 4mm 。简称薄灰砌筑法。 2.0.14 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 2.0.14 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 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2.0.15 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 2.0.15 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 /view/4aea61e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97.html 2/39 7/3/2020 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 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 3.0.1 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 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 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 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3.0.2
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3.0.3 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 3.0.3 3.0.4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0.4 的规定。 3.0.4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 3.0.4
长度 、宽度 允许偏差 长度 、宽度 允许偏差 长度 、宽度 允许偏差 长度 、宽度 允许偏差 L B 30 5 60 L B 90 15 L B 30 5 60 L B 90 15 ≤ ± < ≤ ± ≤ ± < ≤ ± 30 L B 60 10 L B 90 20 30 L B 60 10 L B 90 20 < ≤ ± > ± < ≤ ± > ±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 3.0.5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 3.0.5 块体及碎渣等杂物。 块体及碎渣等杂物。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3.0.6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3.0.6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 L H 无要求时,搭接长度 L 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 H ,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 无要求时,搭接长度 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 ,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 础应扩大砌筑。 础应扩大砌筑。 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 留搓、接搓。 留搓、接搓。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 3.0.7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 3.0.7 在墙上 留置 临时施工洞 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3.0.8 在墙上 留置 临时施工洞 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3.0.8 500mm 1m 9 500mm 1m 9 ,洞 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 ,洞 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抗震设防烈度为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 /view/4aea61e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97.html 3/39 7/3/2020 临时施工洞 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 口应做好补砌。 临时施工洞 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 口应做好补砌。
1、 120mm 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 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 、 过梁上与过梁成 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 、 过梁上与过梁成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 的高度范 围内; 围内; 3 lm 3 、 宽度小于 lm 的窗间墙; 、 宽度小于 的窗间墙; 4 300mm 200mm 4 、门窗洞 口两侧石砌体 300mm ,其他砌体 200mm 范围内;转角处石 、门窗洞 口两侧石砌体 ,其他砌体 范围内;转角处石 600mm 450mm 砌体 600mm ,其他砌体450mm 范围内; 砌体 ,其他砌体 范围内; 5 500mm 5 、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500mm 范围内; 、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范围内; 6 、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 -3-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 3.0.10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 3.0.10 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 设计要求的洞 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 3.0.11 设计要求的洞 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 3.0.11 300mm 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 300mm 的 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 的 500mm 洞 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 500mm 的承重 洞 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 的承重 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 自由高度不得超过 3.0.12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 自由高度不得超过 3.0.12 3.0.12 表 3.0.12 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 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厚 0.3 ) ) ) ) ) mm ) ) ) ) ) )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级风 190 1.4 1.1 0.7 190 - - - 1.4 1.1 0.7 - - - 240 2.8 2.1 1.4 2.2 1.7 1.1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1 370 5.2 3.9 2.6 4.2 3.2 2.1 490 8.6 6.5 4.3 7.0 5.2 3.5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1 10m 10 15m 15 20m 1 10m 10 15m 15 20m 注: 、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 范围的情况。如 m<H≤ , m<H≤ 注: 、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 范围的情况。如 m<H≤ , m<H≤ 0.9 0.8 20m 0.9 0.8 20m 时,表中的允许 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 、 的系数;如果 H> 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 时,表中的允许 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 、 的系数;如果 H> 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 允许 自由高度; 允许 自由高度; 2 、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 自由高度 、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中相应墙、柱的允许 自由高度 的 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的 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 时,墙和柱的允许 自由高度应另行验算确定。 3 1300 kg/m 时,墙和柱的允许 自由高度应另行验算确定。 3 、当砌体密度小于 1300 kg/m 、当砌体密度小于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 3.0.13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 3.0.13
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 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 体灰缝厚度校正。 体灰缝厚度校正。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应一致。 3.0.14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平整,标高应一致。 3.0.14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 3.0.15 划分。 3.0.1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 划分。 3.0.15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 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 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 现场 质 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 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 现场 质 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 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 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 量管理 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 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量管理 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 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全,并持证上岗 齐全,并持证上岗 全,并持证上岗 齐全,并持证上岗 /view/4aea61e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97.html 5/39 7/3/2020 砂浆、混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砂浆、混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 凝土强度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凝土强度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 砂浆拌合 砂浆拌合 制严格 制一般 计量控制较差 制严格 制一般 计量控制较差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 砌筑工人 高、中级工不少于 70% 初级工以上 砌筑工人 高、中级工不少于 70% 初级工以上 30% 工不少于 30% 工不少于 注:、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注:、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
砌体结构中钢筋 3.0.16 砌体结构中钢筋 包括夹心复合墙内外叶墙间的拉结件或钢筋 3.0.16 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 3.0.17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 3.0.17 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 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 除重新砌筑。 除重新砌筑。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 3.0.18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 3.0.18 施工层进料 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施工层进料 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支撑措施。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 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3.0.19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 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3.0.19 1.5m 1.2m 1.5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 1.2m 。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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