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

专利权法 侵犯专利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或者销售他人专利牟利的违法行为。具体而言,专利侵权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该行为侵犯了有效专利

侵权必须以权利人享有法定权利为基础。行为人实施的技术如果是尚未取得专利权的技术,或者专利权已经到期,被专利权人放弃或者被宣告无效,则该行为不构成侵权。

(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行为

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专利的,构成侵权。任何经专利权人认可的实施行为,如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都是合法行使权利,不构成侵权。

(三)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行为人侵害他人权利的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损害权利人的权利。只有合法使用对权利人没有损害的,如将相关专利用于科研、实验等,不视为侵权。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

对于侵犯专利权人专有实施权的行为,行为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专利法》,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实施法律救济的首要适用措施,也是停止侵权的必要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侵权危害的进一步扩大,避免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制止侵权是防止进一步侵权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只要存在侵权,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2.损失赔偿。赔偿损失是一种补救措施。为了弥补权利人遭受的损失,防止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获益,法律规定了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取得的利益、专利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3.消除影响。因侵权损害专利权人名誉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并通过媒体公开发表道歉声明或者侵权判决,让公众知道侵权的错误行为,消除侵权对专利权人的不利影响。

(二)专利侵权的行政责任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秘密、徇私舞弊的行政责任。此外,我国专利法还规定了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其目的是维护科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的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他们的发明创造热情。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主动打击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维护专利声誉,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专利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能,维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保障专利制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利侵权的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不仅涉及专利权人的财产权,还危及公共利益。刑事制裁是对侵犯公共利益最严厉、最有效的制裁。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秘密、徇私舞弊的刑事责任。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假冒他人专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 .假冒他人2项以上专利,违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事责任应该由司法机关追究。

1.《专利权法 侵犯专利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专利权法 侵犯专利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624296.html

上一篇

开网店好不好 中盟电商丨新手开网店做不好?原来这些细节都没注意!

下一篇

2020年生肖 2020年生肖运程

 美放弃专利遭反对 德国各界表示怀疑和反对

美放弃专利遭反对 德国各界表示怀疑和反对

针对美国政府日前提出的放弃新冠疫苗专利的呼吁,德国各界表示怀疑和反对。 当地时间5月6日,德国政府发言人表示,美国的计划将给疫苗生产带来“严重的麻烦”。彭博社称,如果没有研发带来的利润的激励,那么制药商未来可能不会研发制造疫苗。 德国政府发言人表示,限制新冠疫苗生产的因素是生产能力和高质量标准,而不是专利。她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源泉。 德国联邦发展部长穆勒也批评了美国的激进态度。他同时呼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