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户口,想给孩子户口,怎么办?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局。2、区、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局和派出所。
1.《离异孩子迁户口新政策 我没有户口,想给孩子户口,怎么办?》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离异孩子迁户口新政策 我没有户口,想给孩子户口,怎么办?》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68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