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禁令解释

这项禁令是对2018年修订的《条例》的新补充。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一禁令也是对所有其他廉政纪律禁令的概括。

重要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党的干部”规定了各级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反对任何滥用职权和谋求私利: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信念,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承担责任,清正廉洁,模范履行章程第三条规定的党员义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以身作则,自尊自省,自我激励,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第十二部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质”要求:

廉政建设和坚决反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建立反腐败和变革的思想和制度防线,努力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制度机制,保持党的身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修身、用权、自律,实事求是、创业诚信,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貌的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无权专事。中央政治局应该带头执行八项中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区分公私,政务公开优先,克己为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贯彻廉洁自律的原则,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不允许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金融制度批准资金和项目,禁止使用各种借口或巧妙的方法。

特别提醒

《条例》第八章“廉政纪律处分”,主要规定了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处分。

无论是权钱交易,失去亲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控制,赠送礼物、赠品、消费卡、证券、股权等。,明显超出正常礼遇,或者非法出入私人会所、非法从事营利性活动、超出接待标准等。是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为自己或身边人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修改后,本章内容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行使自己的权利

来源|“党员必须牢记的廉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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