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想证明老人是否思路清晰,维护老人权益

律师:王先生的母亲年纪大了,所以有必要做这样的检查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出去做生意,会遇到为各种证明让路的事情。近日,郑州市民王先生遭遇类似事件,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王先生说,4月19日,他去郑州二七公证处查询房屋过户事宜,但由于他母亲已86岁,工作人员要求他母亲去医院检查,证明她有意识。

咨询房屋过户公证手续,以便带母亲去医院检查

王先生提到房屋转让公证手续时,显得很沮丧。他说,4月19日,他到航海路与兴化南街交叉口附近的郑州市二七公证处查询房屋过户事宜。“我妈86岁了,但是身体很坚韧,和人交流没有问题。一定很容易做到。”

“公证人跟我说,我妈年纪大了,要去医院开个‘不糊涂’的证明,不然她办不到。”后来他去郑州第五人民医院办理了证明。“医生说他从未听说过这种证明。心脏病、高血压等。可以通过仪器和检查来证明,而老年人则很困惑,医院无法开业。”王先生无奈地说。

王先生左右为难。“医院不会开的。对此你怎么说?”

就是让老人想清楚

4月21日,《河南商报》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郑州市二七公证处。关于开具证明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说,不是让王先生开具“不糊涂”证明,而是去医院开具医嘱,证明老人思路清晰。“这也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在做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在自愿的情况下,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去医院鉴定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据工作人员介绍,带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看有没有脑萎缩、老年痴呆症等影响心理健康的疾病。以前有过老人转让房子后继承人驱逐老人的先例,证明想清楚也是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核对有利于公证的有效性

“如果公证处无法判断利害关系人是否有异议,为了保证公证书的有效性,需要请老年人去医院检查,开诊断证明。”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公证处认为,王先生的母亲年事已高,为了不影响公证的有效性,要求老人去医院检查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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