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

备受关注的金庸诉江南侵权案将开庭审理。记者昨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今天上午8时45分,将在天河法院审判大楼8楼民事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查诉李察、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北京京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案。

原告金庸认为,理查德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的原始元素创作出版了小说《这里的男孩》,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严重阻碍了原告对原作的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金庸请求法院裁定: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青春在此》,封存销毁库存图书;李察、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北京京电韦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中国新闻出版署和Sina.com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公开向原告道歉消除影响;理查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北京京电韦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策划出版图书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维权合理费用20万元。

面对诉状,江南主要辩称《这里的男孩》在人物形象、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方面与金庸作品并无实质上的相似,并未侵犯金庸的权益,金庸的损害赔偿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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