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7月12日上午,王先生向云南网爆料:在昆明租房时,无意中被分期软件中的“管家”注册,并签订了一年期分期还款合同。第二天,我发现我想退房,但被告知不仅房租和押金不能退还,而且需要200%的罚款才能从网上分期付款中提取我的信息。对此,房屋租赁公司表示,这只是一种支付租金的方式,不是贷款,业务员因行为不当被辞退。该律师称,“管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粲先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管家”分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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