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讽刺了有权有势的人践踏群众权益的行为,揭露了统治者为所欲为的真实面目,从而告诉人民群众要警惕那些肆意践踏自己利益的当权者。

  “只许州官放火”的背后故事

  北宋时,有个太守名叫田登。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不允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于是就连太守出门登车也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等到元宵佳节即将到来的时候。依照惯例,州城里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为了避免触犯太守,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于是,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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