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ICC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专家委员会委员

美国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所法律与实务专家组成员、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美国《约翰梅森国际商法》杂志委员会顾问

澳大利亚法学会国际法委员会中国核心小组成员

主要学术兼职

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银行法、公司法

研究方向

1987年7月,获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1990年7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1997年5月,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商法公司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7月,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1-3月,美国耶鲁大学研究学者。

教育背景

1990年7月—200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从事涉外商事审判工作;

2004年4月起,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毕生教职,任讲师、高级讲师、中国法中心主任、硕士、博士生导师,讲授澳大利亚公司法、银行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法律浏览与写作;曾兼任该院硕士研究生项目主任、工商信息法学部考试委员会委员、教育委员会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

2007年1月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主任,用全英文为本科生讲授公司法、为研究生讲授金融法专题;

2011年1月起,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法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澳大利亚法律中心主任。

工作经历

1.AnnotatedPRCRulesonLettersofCredit,行将在美国出版;

2.TheFraudRuleintheLawofLettersofCredit–AComparativeStudy,于2002年12月由KluwerLawInternational在伦敦出版;

3.《信誉证理论与审判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

4.《普通法的历史基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5.《中国法律界限全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

6.《民事经济疑问问题解答》,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

7.《民事司法全书》,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

8.《通过案例学版权》,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

9.《企业经营指南》,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年;

10.《公司法律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

代表性著作

1.“FraudRuleintheLawofLettersofCreditinthePRC”,行将在美国《国际律师》第41期发表;

2.“TheIdentityoftheFraudulentPartyundertheFraudRuleintheLawofLettersofCredit”【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杂志》第24期第119⑴41页,转载于美国《2003年信誉证法律与实务年刊》第80⑴04页】;

3.“PresentersImmunefromtheFraudRuleintheLawofLettersofCredit”【英国《劳氏海商法季刊》2002年2月第10⑶8页,转载于美国《2003年信誉证法律与实务年刊》第62⑺9页】;

4.“Jack,MalekandQuest,DocumentaryCredits”,英国《劳氏海商法季刊》2002年5月第283⑵84页;

5.“TheDevelopmentoftheFraudRuleinLetterofCreditLawTheJourneySoFarandtheRoadAhead”【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国际经济法杂志》第23期第663⑺12页】;

6.“TheUniqueJurisprudenceofLettersofCreditItsOriginandSources”,【美国《圣地亚哥国际法杂志》第4期第91⑴26页,转载于美国《2004年信誉证法律与实务年刊》第58-80页】;

7.“AComparativeAnalysisoftheStandardofFraudRequiredUndertheFraudRuleinLetterofCreditLaw”【美国《杜克比较法与国际法杂志》第12期第293⑶51页】;

8.“AComparativeAnalysisoftheStandardofFraudRequiredUndertheFraudRuleinLetterofCreditLaw”【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论坛》OxfordUniversityComparativeLawForum】;

9.《规避国际贸易风险-重视商业信誉证与备用信誉证》,《经济世界》2002年第8期第69⑺1页;

10.《无效合同的确认与处理》,《人民法院报》,1994年4月7日;

11.《土改确权是肯定房屋产权的重要根据》,《中国土地》1994年6月第38页;

12.《涉外仲裁案件书面仲裁协议的认定》,《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点与研究》2001年第1卷第198⑵05页。

论文

1.1997年起,为澳大利亚、美国、韩国等国的多家政府机构、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担负顾问与专家证人;

2.1999年2⑴1月,兼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并承当AsianLegalSystems与BankingLaw的部份讲授工作;

3.2000年2⑹月,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兼职讲师,独立设计、编写教材并讲授硕士课程TradeandInvestmentLawofthePRC;

4.2000年1月至今,兼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暑期合作项目主管;

5.2001年4月,参加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6届亚太地区正当法律程序研讨会;

6.2001年起,每一年7月应美国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院约请以专家身份参加在北京、上海、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召开的国际信誉证法律与实务研讨会;

7.2001年10月,参在新西兰基督城举行的第9届亚太地区首席大法官会议;

8.2002年9月,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约请,以专家身份参加在美国劳得代尔堡召开的联合国《联合国独立担保与备用信誉证公约》专家组会议,并参与了会议文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关于〈联合国独立担保与备用信誉证公约〉补充阐释》的起草工作;

9.2002年10月,参加国际空间法学会在休斯顿召开的国际空间法大会,观摩国际空间法摹拟法庭比赛,准备承当国际空间法摹拟法庭比赛中国赛区2003年的裁判工作;

10.2002年12月,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约请,以专家身份参加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商业与金融讹诈专家组会议;

11.2004年4月,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约请,以专家身份参加在维也纳召开的联合国商业与金融讹诈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前任组委会成员;

12.2004年9月,代表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组织并参与中、澳、德3国教师、法官、律师等在北京举行的司法研讨会与摹拟庭审;

13.2005年9月,代表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组织并参与中、澳、法3国教师、法官、律师等在法国巴黎举行的司法研讨会与摹拟庭审;

14.2006年7月,代表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组织并参加了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中澳百所法学院院长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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