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医师证书注册之日)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

  2.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8月31日/12月31日前注册(每个地区关于截止日期的说明不一致、山东是12月31日前注册;上海、江苏、福建是8月31日前;也有部分地区是8月24日(考试)前,其他地区没有特殊的说明,具体以当地现场审核通知为主!);

  3、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6年8月31日/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每个地区关于截止日期的说明不一致、目前山东是12月31日前注册;上海、江苏、福建是8月31日前;也有部分地区是8月24日(考试)前,其他地区没有特殊的说明,具体以当地现场审核通知为主);

  4、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具体要求以当地卫生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1.《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2257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