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河南省警察警衔工资改革,警察涨警衔津贴最新消息是智坤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7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河南省警察警衔工资改革

  4月14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实施多项从优待警举措,强化一线基层民警职业保障,确保民警的身心健康。

  据省公安厅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有811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致残。其中,仅2009年以来,全省就有158名民警因公牺牲,平均年龄仅为42岁。

2017年河南省警察警衔工资改革,警察涨警衔津贴最新消息

  为加大公安优抚力度,省公安厅开展“关爱英模·情暖警心”慰问抚恤活动,对因公牺牲、负伤的民警,省公安厅均派代表第一时间进行吊唁或慰问,同时依规定和实绩及时记功表彰。省公安厅还积极争取特别救助经费,专项用于因公牺牲、受伤和因患职业重病生活特困民警和家庭的抚恤救助;每年组织开展“英烈子女夏令营”、“英烈子女助学帮扶”等活动,让公安英烈子女健康快乐成长。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公安民警警衔津贴、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等待遇和警员职务工资套改等政策;严格落实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休假、体检、功模休养等制度;建立完善公安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保护服务工作体系,提高民警心理素质;在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因公负伤民警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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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有一怪现象:一些人不是正式人民警察,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却在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和派出所,分别担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副所长等领导职务。昨天,记者调查后得知,在汝州市公安局至少有10名非正式民警担任警方领导职务。

  非正式民警担任警方领导

  昨天上午10时50分,记者来到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走进办公大楼一楼,走廊过道西侧竖有一块塑料板,上面写着:“今日值班,王平相。”在走廊过道东墙上张贴的2007年度考核表里显示:王平相的职务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据了解,虽然王平相在汝州市公安局工作多年,但目前并没有被招录为正式民警,更谈不上授警衔。

  随后记者来到王平相的办公室内见到了他,但他没有穿警服。

  非正式民警,却在汝州警方担任领导职务,并非王平相一人。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和王平相情况类似的还有以下人员:王剑套,刑警第五责任区中队长;郭亚伟,刑警第五责任区副中队长;姬玉林、张金海,分别担任刑警第六责任区副中队长;樊红波、安志杰,治安大队中队长;孟学礼,水利派出所所长;李金涛,庙下派出所副所长;杨占青,骐岭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无警衔不敢穿警服

  在暗访中,记者发现这些“领导”几乎都未着警服,偶尔有两位“领导”身着警服,却没有警衔和警号。知情人说,因为这些“领导”都不是正式民警,根本没有授警衔,穿警服不正规,也不好看,所以他们一般不穿警服。

  在采访中,一些民警向记者透露,以前,这些“领导”只是公安局通讯员、司机等临时工,后来以工人身份招录到公安局,现在摇身一变竟然成了“领导”,具体通过何种手段变成的“领导”,他们不得而知。公安局领导都知道此事,但没有人去纠正。

  未授警衔不具备执法资格

  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汝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李振京。“这些同志确实不是正式民警,也没有授警衔。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也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李振京说。

  李振京解释说,1996年,全国公安系统清理合同警察,当时汝州市公安局因警力严重不足,经上级机关批准,考试录用了104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工人身份。后来他们的档案都放到汝州市组织部门,据说都具备了干部身份,但均未授警衔,仍不能称为正式民警。但这些人中,有的表现出色,就被任命了领导职务,这是三四年前任命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任命后,他们干得也不错,不好免职。

  记者问:“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六个专项治理’,其中包含清理非执法主体,汝州市公安局如何办?”

  李主任说,局党委将对此事商量后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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