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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时害羞,很少说话,坐在办公室默默复习作业,准备上课,结束后埋头写文章。他不会用句子、键盘敲,这样就能打断思路。所以他拿起笔写在稿纸上,回家让妻子把短信输入电脑。因为握笔用的时间长,所以他右手中指握笔的地方会赚一个肉包,时间长了就会定型,引人注目。(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者》)当学生咬他的手指时,他总是笑着告诉他们原因,并以一个大师为例,说别人也是手写的原稿,手指并不是这样,但自己的手指故意如此夸张地炫耀。然后他开玩笑地笑了。"由此可见,夸张的人不能取得很大成绩."
在学生面前,他的语言带有幽默,甚至哲理,沉默少的他判了两个人。至于原因,用他的话和学生们比一比,就能清醒。
是的,课程是他和学生互相协商的过程。他告诉学生,如果他的分析能使大家屈服,大家就要接受他的观点。相反,如果大家都能反驳他,他就举手认输,接受大家的。他从来没有要求学生的观点与自己一致。他说:“如果几十个人的观点一致,那该有多可怕,不是我在教学生,而是在用模型铸造同一个模型的材料,这是我的悲哀,也是你们的悲哀。”
因此,在课堂上提出一个问题后,大家可以互相讨论。这时,他总是说自己的观点,然后说。“这是我个人的观点。还有别的答案。请举手。"
当然,学生们举手,很多时候,他会命令其中的一些人,让他们说出自己的观点,大家互相讨论,使彼此完美。他称之为滚雪球。他说自己的观点是核。在大家的补充下滚得越大,滚得越圆。(莎士比亚)。
有一次他的观点只说了一半,一个同学举手说。“老师,我认为你说的不对。”" "
他摇摇头说。“还没有结束。单击
那个学生说。“不做完就已经错了,能写完吗?”大家一听就哈哈大笑。后来,这个学生在他说完话后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竖起大拇指,给予充分肯定,问了几个问题,各有各的看法,对与错没有绝对的答案。
他说这是问题的主观性。
他说这样才能在将来做学问。
但是每次上写作课,学生们都安静下来,不再提出自己的观点,背背背或用手托着下巴,静静地听着他的解释。这时,他皱着眉头站在讲台上,说出了什么题目,立刻写出了一篇范文,观点明确后,就给了单词,文采很好,也很高傲。(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说完,他站在那里得意地笑了。同学们鼓掌,他故意伸出手,表现出谦虚的样子,说:“请指出缺点。拜托!”说。
所有的同学都摇头说不行。他一脸得意,双手搂住肩膀,摆出独霸江湖的姿势,让学生哈哈大笑,他也哈哈大笑。
2
他的名字叫余贤斌,是陕西省山阳中学教师和作家。他开始写作的时候已经是30多岁以后了。
他的文章也与教授密切相关。
当时他从中学刚调到高中,担任高一语文教师。本文有朱智清老师的《荷塘月色》篇。过去他也读过这篇文章,但现在读得不那么深刻和细致了。仔细读了一下,觉得文章像珠子一样,脸颊上有香味。
他发现,当他发表文章解说时,学生们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每一个听起来都很认真,很细腻。第一次,他感受到了未闻的冲击,真的没有人能阻止。
那时他心里突然产生了冲动,从未有过的冲动。他还认为,他还需要写这么微妙的文章,以表达句子、其他、心灵的美,叙述生活的美,让学生们能够阅读,对美的感觉,深刻的感悟。(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美丽名言》)。让学生们知道,美丽在你们身边,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威廉莎士比亚,美丽名言)让学生明白,只要有美丽的句子、美丽的心,就能表达出来,这并不难。
所以他拿起笔开始写文章。
事实上,写这件事很容易,但真的很难动笔。特别是写作时间长了,他渐渐觉得只看一个人的文章不合适。“模仿我的人死了,创造我的人创造生活。”这句话不仅仅是为了画家,也是为了文人。
他认为他应该灵活变通。
他认为他应该超越朱老师的文章范围,创造自己的文字风格。
他很清楚自己要追求的是什么样的文字,山谷里的一条小溪,一朵陌生的蒲公英,草尖上闪闪发光的露珠,湖面上的稻田叶子等,清新自然、光滑。他要用清淡、无心的语调安静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不生气,给人一种淡淡、清雅的感觉,给人一种清新、如水的感觉。(莎士比亚)。
为此,他读书时有意识地注意到了这样的文章。
然后他发现了周作人的句子。
当时他去申请一所学校,失败后很沮丧。无聊中,他走进一家书店看了一排书,都是生活书籍。(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读者)然后他发现了主作人的文集,站在书架的角落里,无人问津。他拿出书、白色封面、几笔素描、隐隐的远山、近处的树木时政、打伞的行人,十分素净和清淡。翻开一看,第一部是《故乡的野菜》。他像走在旷野一样,听着无尽的花草、遥远的童谣和田园歌曲。他眼前一亮,就买了这本书。
申请失败了,但他却得到了一本好书。
“周作人的散文像白云一样清淡,像一杯水一样干净。人生失意时,是一种无言
安慰;在人生孤独时,是一种围炉晤谈。‘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说的就是这种文字的作用,因为,它是可以谈心的,也是可以洗心的。”后来,他在自己的文字里这样描摹周作人文字的妙处。他回到家里,将这本书放在床头,夏日午后醒来,或是冬日晚上睡前,都要看上一篇两篇的,润泽一下他自己的心,也润泽一下他的笔。
他的文笔,也慢慢变得自然和淡然起来,有一种清晨露珠的凉气,有一种芭蕉夜雨的雅致。在教学中,他也努力将这种写作观念,灌输给自己的学生,要求他们笔下文字自然,感情真挚,不娇柔,不做作。
3
周作人以小品文见长。余显斌开始写作时,却是写小小说的。他借鉴者周作人散文的长处,有意用清淡的笔法写小小说,将感情淡淡地释放:他要用散文笔法写小小说。没成想,他的文章不但一篇篇发表,而且还得到小小说界的高度认可。
2008年,小小说界进行十大新秀评选,他位居第六。
2015年,他进入小小说十大作家排行榜。
期间,他的文章不断被考题选用,有的也被试用读本选用。
此时,他开始尝试着向短篇小说和散文方面拓展。
随着写作日久,他觉得,自己也不能被周作人的语言风格所禁锢,于是,有意识地变更着自己的语言。一次,《疯狂作文》的记者在专访时,专门谈到他的语言,说他的文字以短句见长,自然如水,清新淡雅,以散文笔法讲叙故事和表情达意,很是优美。然后,那个记者问他的语言究竟出于何处,而且一定要他说出一个影响最深的作家。
他说,周作人。
可是,他又告诉记者,也不全是周作人。
他的短句,出自他的一位老师。原来,他最初写文章时,和自己的那个老师在一块儿教书。这个老师知道后,告诉他,文章短句干净,不需要的字词尽量不要。他说,毛主席说过:“文章硬如铁,读来满嘴血。”而且,那个老师一边喝着茶,一边拿了红笔,蘸着笔水,拿过他的稿子,如当年给他批改作文一样,一字一句修改。改后,他拿着仔细读读,感到真精炼!
以后,这种文字风格,他就一直保持了下来。
教学上,他也经常讲起这段故事,并且,将他老师的观点传授给学生。他希望,他的学生也能从他的话里,得到写作的感悟。他觉得,这是一种薪火相传,必须承继到底,方才不负于自己恩师的教导。
4
此后,余显斌从没停止过写作。十几年来,他在报刊发表文章两千余篇,成为《读者》《格言》《意林》等刊签约作家,有五十多篇文章成为各种考题。
学生们知道后,很是佩服,有时也故意开他的玩笑,让他难堪。一次,一个同学拿着一道题跑来问他怎么回答,他接过一看,是他的一篇名为《知音》的微型小说。他看了文后的问题,挠着脑袋,怎么也回答不出来。学生不解地道:“老师,是你写的吗?”他一本正经地告诉学生,是自己写的啊,可是自己写的时候并没有这样想啊。还有一次,有学生拿着《水》这篇文章,来问他为什么取“水”做题目。他告诉大家,自己当时并不是用“水”做题目,是编辑给改的。
大家听了,都笑。
他也傻乎乎地笑着。
由于写作,他随机应变的口头能力也逐渐加强,有时面对学生突如其来的问题,他竟能随机应变,巧妙应付。一次,上课的时候,他在分析一首爱情诗,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学生们突然告诉他,班上有个女生公然宣称,自己喜欢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正是他的学习委员。这一刻,他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办好,看着那个女生满脸通红低着脑袋,都快要哭了。他忙一笑,回答同学们道:“我也喜欢学习委员,因为他本来就很可爱啊。”大家一听,一笑了之,困局也就这么解开了。课余,他专门找到这个女孩,送给她十六个字:心中爱着,切莫道破,如月映石,如水无波。
后来,那个男生和那个女生都考得很好,以六百多分的成绩,被名校录取。
再后来,在小说中,他还专门选取这个情节,字里行间,对自己的智商和语言表达能力,颇为沾沾自喜,以为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
在课堂上,他也有意识的引导大家,进行美文写作,他将自己发表的文章,读给大家听,让大家指出缺点,以及优点。这时,有些同学会顽皮地说:“没有优点,只有缺点。”他会睁大眼睛道:“不至于吧?不会是妒忌吧?”更多的时候,他会将自己的文章构思,在课堂上说出来,让大家给一个结尾。后来发表在《阳光》杂志上的短篇小说《放电》,就是这样写成的。写作的时候,文章的结尾,他设计了两个,一时不知用哪一个好,作文课上,他把两个结尾一说。大家异口同声,建议用后一个结尾,但是,这个结尾来得太突兀了,前面必须还要有情节铺衬,最好是男女主人公是同学,才能水到渠成。他后来真的这样修改了,发表后,学生们一致要求,买糖犒劳!他笑着答应了,两天后,真的买了一袋糖送给大家。
在他的带动下,同学们特别喜欢作文。作文堂上,他会选一些优秀作文,进行讲评,这时,同学们都会伸着脖子,期待着自己的文章能做范文:被做为范文的同学,一脸阳光;反之,则垂头丧气。一个女生将自己的感受写在作文里道:“我们写作文,就像无数秀女进行选美,选中的,三千宠爱在一身。可是,美人易老,红颜不再,下一次就会失宠。语文老师读范文时,大家等在下面,都有种等着皇帝翻牌子的感觉,翻着谁,谁就恩宠无比。”他读了,全班同学都笑,他也笑,笑得别的班的老师来看,不知怎么啦。
也因此,他所带班级学生作文水平很高,有的学生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有的在征文中获奖,他所在的班级也成了全校有名的“作文班”。
5
十几年间,一级一级学生离开,带着他的文章所赋予的美,走向新的学校。而他却留下,一年年守着高三,带着他的语文。课余时间,仍手不释卷,读书,写作。
写作之余,他读沈从文的《边城》和其它文字,领略其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读汪曾祺的《受戒》《大淖纪事》,感受其中优美的风景,淳朴如画的风俗,还有清新白净的文字。他读几乎所有看到的美文,从中汲取营养。甚至给自己规定,每天教书写作之余,至少要看两篇文章,从中领悟美,接受美,吸纳美。
是美文,优美着他的笔尖。
是美文,优美着他的文字。
是美文,优美着他的心。
生活在美中,就如生活在光风霁月中,生活在荷香细雨中。心有明月一轮,文字自会清新自然,心,也自会清新自然,犹如一朵盛开的荷花,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摘选自作者博客,原题为“在美中,走出人生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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