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从那一刻开始”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文体选择。(2)字数超过600个字符。(3)实际地名、教名、人名不得出现在正文中。

满分作文1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一张皱巴巴的宣纸散落在书房里,旁边的毛友的古典大提琴声也越来越重,几个月都没有找到一个方向……

这可能是我学书法以来最大的瓶颈。摩莎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近4个月,一开始的结构相似,笔画的侧面也相似,最后的相似度也差不多,直到达到很深的水平。但是老师总是说缺少什么,所以一直练习。然后烤了一张充满希望的宣纸。颜真卿之所以能这样泼墨水,是因为当时他的心情。我当然感受不到那书法流露出来的感情。另外,我一直认为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相似与否,而是自己创作的风格。(威廉莎士比亚、书法、书法、书法、书法、书法、书法、书法)现在我被困在这个框架里,完全找不到方向。

偶然的机会,我有幸来到上海博物馆欣赏美草的《多景楼记》。在1000万幅作品中,我唯独被它迷住了,毫无羞耻的“刷子”,侧身转动画笔,露出一种口音,画笔沉重,不受束缚,中间随意轻盈,尽显豪放。(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读本》)在数十个看似隔层和意义相连的字之间,我体会到了从未经历过的明朗。(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抛弃了对颜真卿的追求,似乎在“刷”中深深触发了。更宝贵的是,米也临摹百家书法后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莎士比亚)。

我再次提起笔的瞬间,墨水像云一样散落在宣纸上。虽然有原来的影子,但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找到了书法的方向。大卫亚设(David Assere,Northern Exposure)也许人生方向也是如此。经过忙碌的复习阶段,我总是被困在厚厚的资料里。有时候,我们更要释怀,体会不同的风景,获得最深的本心。(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莎士比亚)也许换个角度想,会有柳暗花明的感觉。(莎士比亚)。

我把一张皱巴巴的宣纸铺平,静下心来欣赏古典大提琴声。从那一刻开始,我体会到了书法的方向,生活的方向。正如梁实秋所说:“所有眼花缭乱的剧又回到了平淡。”

评论

这篇文章从题材接近生活,感情真的很迫切。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瓶颈,但作家抓住了书法练习的瓶颈。“我”明知书法的最高境界不相似,但有自己的风格,但“我”仍然被困在框架中。直到“我”欣赏到美初的《多景楼记》,我瞬间意识到。文贵和诚实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满分作文2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黄昏安静下来的时候,不远处一缕炊烟袅袅升起,平安地吻了天空。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经结束了一天的劳动,开始和家人聚在一起的闲暇。

这已经是我的记忆了。离开家乡很久了,我已经渐渐忘记了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炊烟的样子和香气。(莎士比亚)。

有一天在写粉笔秩序,想起很久没给外婆打电话了,特别想念他们。我竟然不自觉地拨打了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边传来姥爷惊讶的声音,他担心地问我最近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吵,可以想象人们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我想我能看到有些模糊的菜的烟升起来了。想起了和朋友们在家门口“跳屋”的情景。大卫亚设,“一切都很好。”我现在已经流泪了,所以只能简单地说一句话。

我决定回老家,和外婆一起看好久没做饭的烟。

车开得很快,我还没回想起故乡的情景就下了站。突然我有一种惶恐的感觉。幸运的是,背着锄头的爷爷对我咧着嘴笑,洁白的牙齿闪着健康的美丽,心里舒服了。

回家的路上,我东张西望,在记忆深处找到了做饭的香烟。但是看起来不像哈利波特做了隐身术。走得又长又慢,明明是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时间。我有点失望,觉得和家乡煮的烟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默契。

天快黑了。我快步走回家。突然,整个人抖了一下,就定在那里了。眼前隐隐约约的菜肴的烟略带山谷黄色,以平静的姿态悠然升起。(威廉莎士比亚,温德萨默,)微风吹来,一种真实的味道充满了鼻腔,我感到了厚厚的温暖,是故乡的味道。(莎士比亚)。

从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和一切都很契合。我知道,一直都在那里。

我张开胳膊跑回家。那道菜里的烟像不知名的花一样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就溢在心里。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心中的故乡会永远存在。像做饭的烟雾一样真实,填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将走过生命的每一段旅程。(莎士比亚)。

评论

另外,从料理的演技来看,这不是外面的“沙漠孤独的烟雾”,而是充满家乡记忆的熟悉料理的演技。(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料理名言》)这篇文章描述了“近乡怯懦”的心态。箭一般的“我”下车后会有惶恐的感觉,但看不到做饭的演技时,会感到无比失落。那个粮食黄色清淡料理的演技终于到了“我”,心里才真正稳定下来。文笔相当好,感情细腻感人。

满分作文3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骄阳似火,连空气都显得黏黏的,明知道也只剩下懒惰的尾巴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太阳名言》)坐在三轮车上,我任由天气控制我的心,心里一片焦急。

无聊又矫情的我仔细打量了前面的三发马车夫。中年汉子,长袖军装绿了,厚裤子踢得高了,脚上拖着一双旧拖鞋,每次踩都有“吱吱”的声音。(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军装、军装、军装、军装、军装)脚后跟被熏白了,但皱纹的地方仍然隐藏着污物,大峡谷般的裂缝蜿蜒到深处,血丝隐约可见。(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昏暗的手见证了这辆车的年迈,需要挂车牌的地方挂着一个旧筐,里面放着几个空瓶子。听到这位马夫唱着莫名其妙的小曲——,唱着无法理解的方言,却流露出无法隐藏的好心情。

今天赚了足够的钱吗?

让你如此开心?

“谢谢!”“客气啥子嘛!”我递出钱。看着他打开了钱包,零星的硬币静静地躺在那里,别无他物。

从他打开钱包的那一刻开始,我诧异了。他的快乐很简单,是因为快乐而快乐。

快乐不是一个复杂的形成吗?不是风雨后才有的彩虹吗?从那一刻开始,我发现,快乐其实很简单。因为结局早已注定,何不快乐地面对?哭闹无济于事,我们就笑着迎接。快乐的原因只是因为快乐。什么“金榜题名”,什么“洞房花烛”,只是快乐的复杂说法,只是给快乐的一个限制的格局。“人”一旦被格局化,便成了“囚”,又何来快乐可言?

从那一刻起,简单,便是快乐。

天地有大美,于简单处得;人生有大疲,于复杂处藏。人一简单就快乐,但快乐的人寥寥无几;人一复杂就痛苦,但痛苦的人却熙熙攘攘。放下你对物质的执著,相信简单才是快乐。

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因为快乐,所以快乐;那么从这一刻起,请你也相信,快乐因为简单而快乐!

点评

快乐其实很简单,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悟到这个道理。本文通过对一个贫穷而快乐的三轮车夫的描述,娓娓地道出了快乐的真谛,并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释,立意深刻,引人深思。

满分作文4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鲜花的美丽,是因为它得到了阳光的爱;小树的茁壮,是因为它得到了雨露的爱;我们的健康成长,是因为在生命的每一天里,得到了母亲博大的爱……

有一首歌叫做《母亲》,可是现实中的母爱是那么浓,即便是用数百首的歌,又怎能表达出它的伟大呢?

每当回忆过去,我总是太关注自己,太在乎自己,却没有看到母亲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关心我、抚育我:她为我做可口的饭菜,为我买最新的参考书,为我熬苦得呛人的中药……可是这么多年,我又何曾为她做过什么。我没有为她做过一顿饭,没有为她洗过一件衣服,我不知道她的生日,我甚至都没有为她倒过一杯水……

那一次,一个春光明媚的五月,我突然得到了母亲因肿瘤要做手术的消息,而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要到手术后才能知道。知道消息的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母爱正行走在悬崖上,随时会掉下去,我的心也悬空了……

等我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被推往手术室了。手术室在十九楼,早上八点正是人流高峰,电梯一直是满员,于是我从楼梯一口气爬到了十九楼。等我到了十九楼,手术室的门紧闭着,手术已经开始了。一道并不厚重的门,在那一刻却承载了太多的思念与无助。

手术做了差不多四个小时,而在我那是胜似四个世纪的煎熬。在那段时间里,我倚在墙上,想了很多很多……

我在想母亲为我熬中药时,为了达到最好的药效,她不时看表,容不得自己有丝毫的时间误差;我在想母亲每晚陪着我做作业,有一次做完习题,我才发现母亲已经倚在床头睡着了……

回想起母亲的好,回想起母亲的爱,我惭愧自己的回报少之又少。从小到大,母亲的每一个微笑是她对我的鼓励,每一顿可口的早餐是她精心的付出……可十几年来,我只知道接受,从来没有想到过母爱的辛劳……

从那一刻开始,我懂得了只有接受的人生苍白无力,只会接受的人懦弱无能。

我去了花店,我要让母亲看到最艳丽的玫瑰。从此,我要用自己的心来感恩,用自己的爱来回报……这是我该付出的!

点评

伟大而无私的母爱向来难以把握,本文却为“母爱”找到了很好的载体。文章以抒情的排比开头,歌颂了爱,特别是母爱的博大;再以一段充满悬疑的“我”的自责为下文做了必要的铺垫。母亲因肿瘤而动手术,“我”赶到的时候母亲已被送进手术室,守在手术室外的“我”心中起伏不已,下定了回报母爱的决心并付诸行动。文章情感真挚。

满分作文5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面对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人浮于事的大都市,幸福对我们这些整天披星戴月的学生来说,好像变得有些陌生了。不知是幸福疏远了我们,还是我们身居幸福之中而变得麻木起来?其实,只要用心体会,你会发现幸福就在身边。

我最享受自信的时候,昂首向天。天空那美丽的弧线仿佛是为我谱写的美好乐曲,它让我追求卓越,向更高的山头发起挑战。在种下奋斗,经过努力,收获果实后,自信而满足地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掌声和鲜花,当别人向我投来肯定和赞许的目光后,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幸福。

我最享受风迎面吹来的那种快感,有种“乘长风破万里浪”的感觉。站在山顶上,任刺骨的狂风吹来,我毅然不动地遥望着远方我的理想。在我一次次爬上更高的山顶,俯视美好河山时,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幸福。

我最享受汗水划过身体的那一瞬,所有的努力奋斗将在这一刻被证明,所有的坚持不懈将在这一刻被肯定。我向来喜欢阳光,我觉得在阳光下有无穷无尽的活力,让我拼搏奋进。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在阳光下蒸发,只留下一个信心百倍,完美的我,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幸福。

我最享受在母爱中得到呵护,当早晨上学的时候,母亲的祝福让我精神百倍,中午在学校吃饭不回家的时候,电话那头母亲一遍遍告诉我吃好,吃饱,下午饿了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当我带着一身疲倦回到家中的时候,母亲早已做好了可口的饭菜在家等我归来,母亲的嘘寒问暖让我忘记一身的疲倦,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幸福。

我最享受在友情的大海中遨游,高兴的事可以和同学分享,有了烦恼有朋友听你诉说,学习上我们互励互勉,生活上我们相互关照,从那一刻开始,我好幸福。

其实幸福无处不在,只要时常怀着一颗善良感恩的心,体会生活,善待他人。

点评

作者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不断地发掘生活中点点滴滴的自信、成功、感动与分享。前面部分写得颇为志气昂扬,后半部分则以细腻取胜,小处见真情,富有感染力。全文布局合理,段落清晰,是一篇优秀的考场作文。

满分作文6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友情的纽带,或会因情绪激动而绷紧,但绝不可折断。

我们,断了吗?

最近,我们的吵架频率越发飙升,总是为了一些小事。

那时,你经常埋头作伏状,看似累了在睡觉,而事实并非如此。有一次,我想和你讨论课上的问题,却偶然发现你腿上放了本书。你是在暗处看书!这虽是一件微乎其微的事,而在我看来,你在防着我!我们不是都一起学习的吗?你怎么在暗地进行?你为什么这么做?就算我知道你学习,我又不会说什么。为什么背着光?这样对眼睛不好!我很想问……

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的友情线松了。

我开始注意你的举动。中午我打菜回来看见你已经打完饭,坐在餐桌旁看书。原本我在剧烈跑步后去打菜而碰见有人插队,心情本来就不好,再加上你悠闲地看着书,一看见我就赶忙收起来,我总觉得你在回避着我什么。那一顿,我好没胃口。

就这样,我经常开始注意到什么,我们小吵小闹了起来,但都很快恢复平静……

培根说:“把痛苦告诉你的知心朋友,痛苦就会减掉一半。友谊的作用就是这么神奇!”那是真的吗?我却不敢去实践。

每当我烦恼时(当然,你是“肇事者”,而你却都没有发现),我总会把它带给你,但不是诉苦式地坦白告之,而是在你每每感觉莫名其妙时,把痛苦的浪潮倔强地拍打在你身上。我知道,你也想安慰我,但找不到一叶扁舟载你来我身旁。因此你独自看着风景,装着无事,走了。

正如你上次对我说的,小A说你平时的某些行为——伤人伤己。

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谈及我生气的事,你说:“原本我是很想去安慰你的,但是你都是不理我的样子,我也就算了。因为我的其他朋友一生气,我一安慰她,她就马上好了,可是你却……久了,我,厌倦了。”

厌倦了。

我们从此换了位置,不再是同桌。

从那一刻开始,我们断了。

直到前几天,我读到了贝多芬的一句话:即使最神圣的友谊里也可能潜藏着秘密,但是你不可以因为你不能猜测出朋友的秘密而误解了他。

我是否有误解你?我自问着……

从那一刻开始,我懂得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这会晚了吗?

点评

友情是每个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本文细致地描绘了一段友情的消亡。文中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活动描写非常出色,贵在真情流露。由此,友情的线从最初的开始松脱,到裂痕愈来愈大,再到心伤,从此厌倦,断了,这一整条脉络都清晰地呈现出来。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文末发出了感悟,使主题得到了很好的升华,而不再囿于简单的友情叙述。

满分作文7

从那一刻开始

温州考生

两年的韶光悄悄滑过,没有重量,似微醺的晚风,拂过岁月了无痕迹,但那荒芜的记忆中,却依旧清晰地保留着那刻骨铭心的时刻……

偌大的厅堂,布满青纱白幔,灵堂前青烟弥漫,外公的照片就挂在最醒目的地方,笑着。外公今年九十多了,那爬满皱纹的脸,见证着岁月的沧桑。外公的前半生很是劳苦,家里有一群孩子要拉扯,从十几岁开始,凡是他那个年代的人可以干的,能干的,他都干,上山入海,无所不做。后来,几个儿女长大,嫁的嫁,娶的娶,他劳碌了大半辈子,直到六七十岁,走不动了,才得以安享晚年……

这就是外公在我脑海里的全部印象,是平时偶尔从妈妈的唠叨里听来的。外公,对我来说,只近乎一个概念,因为我拥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从小玩着长大,在我的生活里,外公的角色基本上是缺失的。

慢慢地,孩子们个个都长大了,外公也逐渐衰弱,老去。他晚年没得什么老人病、富贵病,感冒咳嗽也少,最后的几年时光,还是过得轻松自在的。简单的人生中,没有太多的波折,历史的变迁,在这个平凡的老人身上几乎找不到痕迹。他就这么睡着,睡着,躺在床上,睡过去了,没有痛苦,也没有未了的夙愿,走了。

这,应该就是大家所说的寿终正寝吧。是他的福气,也是晚辈的福气。

因此,外公的去世,在我看来,好像并不是太大的悲伤……

音乐起,妈妈说要起身了,儿孙子女们要绕外公的棺材转圈,送他最后一程。于是,在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一圈披麻戴孝的,开始绕着转……

鞭炮声,吹打声,哭声,围观的议论声,齐响……

好熟悉的场面……

记得五六年前,我赶来参加奶奶的葬礼。当晚,来到灵堂,看着奶奶表情安详地躺在冰柜里,我没有恐惧,伫立许久,那一刻,心里出奇地平静。

生与死,一直是困扰每个活着的人的精神枷锁,一辈子该怎么过?生或死,到底该怎么对待?史铁生,那个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作家,在满目苍凉的地坛,终日思索:人为何要承担苦难?而他为何偏是上帝选中的一个?死到底是怎样的一件事?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个失魂落魄的人,用一生,阐释,终得解脱。

从那一刻开始,我似乎明白:或许,死也应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庄子之妻亡,他击缶而歌。死生契阔,人间常事,所以,生者不必悲伤,死者已无牵绊……

“妞妞,阿太走了,你知道去哪里了吗?”

“天上。”三岁的小侄女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天空。

“天上?”我迷惑不解。

“天上,那里,‘多美丽’。”

“多美丽”是小侄女平常最喜欢去也最想去的地方。在小侄女纯粹的小脑瓜里,人没了,就是到一个好吃好玩的地方去了。

无语。

我凝固在那里,双耳仿佛间歇性失聪,全世界的喧嚣,瞬间,静若尘埃,了无声响……

点评

本文以感情的流动为线索,作者由参加外公的葬礼想起,追述了他劳碌的大半辈子,以及他的衰老、逝去。在“我”的思绪被音乐声打断后,熟悉的场面将“我”带入了五六年前奶奶的葬礼。两场葬礼使“我”对死有了新的感悟:死应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文末“我”与小侄女的对话颇具哲理,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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