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站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19年浙江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月10日-19日,考试时间为11月16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7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1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11月16日上午9:00—12: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以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事项

  请报考人员于9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

  第一步:注册和上传照片。请各位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进行注册(网上验证),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第二步: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认真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科目、报名点等)。

  第三步:签署承诺书。在完成信息填报后,再签署并提交由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第四步:打印报名表。请报考人员再次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证书)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和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第五步: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一一对应交费,以免错交费。不符合告知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在试卷预订后不予退费。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报考流程,完成报名和交费。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遇到其他无法在网上核验的学历学位),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做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

  (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

  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否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及地址等)、选错报考信息(如错报报考点等)、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成绩证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4、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若在后续的成绩公示、成绩证明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并由考生自担责任。

  5、原则上报考人员(包括省部属单位人员)只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11日至15日登录报名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7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考生应考时,准许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普通钟表(无收发、无编辑储存功能)。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指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

  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八、考后工作

  (一)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报名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合格成绩公示

  在国家有关部门下达成绩合格线后,合格成绩公示10天。届时,分别在省人事考试和省民政部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情况的,由省民政部门及授权或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对反映有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的,由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三)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个人证书信息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成绩合格证明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后续措施

  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对于在考后来不及查实的问题,相关工作(如成绩公示、发文、制证、发证、评审等)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时候,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根据告知承诺制的规定和考生所作的承诺,取消合格成绩或注销成绩合格证明。若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另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

  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对考后异常情况反映的核查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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