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疾控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巴中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详见《2009年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巴中市人事局、巴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巴人发〔2007〕7号)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适应报考职位需要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专业对口,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二)岗位要求
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至2009年11月4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人事局713办公室,电话:0827—526967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及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同底1寸免冠近照5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用。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9年11月23日至25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收取考务费50元,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人员在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通知书时按规定缴纳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费用。
五、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由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条件和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6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范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5.考试成绩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2)符合其他加分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加分资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
1.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的人员,并发给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通知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对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
2.专业科目笔试的范围:见《职位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4.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实行逐轮淘汰,公共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各占50%。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工作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按单位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已试人员完毕为止。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事局网站、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巴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加分材料复印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报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经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发出确认通知书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人事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巴中市人事局0827—5269672
巴中市卫生局0827—5268641
巴中市广播电视台0827—3138982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事局监察科0827—770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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