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宣传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普及会计法律知识,经财政部党组同意,2007年3月财政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大赛分为两个赛程,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各地参赛人员在2007年8月1日至9月20日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答题;第二赛程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队进京参赛,时间安排在2007年12月。

  为办好此次大赛,财政部成立了组织委员会,由部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分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副部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大赛的日常事务。大赛通知下发后,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的积极响应,各单位或转发文件、或召开动员会,对本届大赛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地会计人员纷纷报名参赛。

  截至2007年9月19日,第一赛程参赛人数达到800万,盛况空前。应广大会计人员的强烈要求,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本届大赛第一赛程答题时间延期至9月30日。

  据介绍,第一赛程有两个特点:一是参赛人数创新高,远远超过前两届参赛总人数,财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赛。其中,会计人员为888万,占参赛总人数的86.13%,占全国会计人员总人数的86%。二是试题质量高,竞赛成绩较好。第一赛程试题内容涉及会计法律法规、各项税法、会计准则、预算会计制度、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知识,重点突出了新会计准则的管理理念和主要内容。试题覆盖面广,难易程度适中,有利于广大会计人员全面、系统掌握新会计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精神实质,获得参赛人员的广泛好评。从答题情况看,60分以上共有536万人,占参赛总人数的52%,全国共有10395人获得满分,起到了以赛促学的目的。

  2007年12月中下旬,第二赛程复赛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届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铁道部、中央管理企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共有61支代表队参加第二赛程的比赛。通过笔试、口试等环节,将产生8支代表队,于12月24日在中央电视台举行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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