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以至于今。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

格物致知意思是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份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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