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法和等效替代法的研究对象不同。转换法的对象是物理学中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现象或不易直接测量的物理量。等效替代法的对象是陌生的、复杂的物理问题和物理过程。
转换法是指在创造发明活动中,针对某个对象的探索遇到障碍、挫折而受阻时,或得到的解决问题方案并不理想时,于是改变观察思考问题的角度,改变运用的方法或实施的手段,改变解决问题的途径,或者改变事物内部的结构,从而使问题明确化,求得比较满意结果的一种思维方法。
等效替代法是指在研究某一个物理现象和规律中,因实验本身的特殊限制或因实验器材等限制,不可以或很难直接揭示物理本质,而采取与之相似或有共同特征的等效现象来替代的方法。这种方法若运用恰当,不仅能顺利得出结论,而且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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