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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学生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泾阳县教育局制定了《泾阳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按照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流动情况及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划分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依法保障每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入学程序
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摸底工作。
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应为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严格招生报名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报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初中新生需持户口簿、毕业证。
实行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制度。
1.县城学校:
适用学校:
逸夫小学、姚家巷中学。
常住适龄儿童认定。
第一类是本人或父母户籍在本学区12个月以上,查验户口簿;第二类是父母在本学区购房12个月以上且已实际入住,查验户口簿、房产证;第三类是随迁子女,含以下两种情况: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营工商企业12个月以上,查验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本学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家长须提供“四证”。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居住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2.各镇学校。
第一类是本人或父母户籍在本学区12个月以上,查验户口簿;第二类是父母在本学区购房12个月以上且已实际入住,查验户口簿、房产证;第三类是随迁子女,含以下两种情况: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营工商企业12个月以上,查验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本学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家长须提供“四证”。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学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三、招生入学申请流程
公布方案:6月18日,公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申请登记:6月23日至7月3日,学生法定监护人按照划分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
学校审核:7月4日至7月24日,学校审核入学条件。查验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7月25日至7月27日,学校将审核结果分类上报县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至8月15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名注册:8月30日至31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四、其他事宜
泾阳县管辖的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将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泾阳县教育局。泾阳县教育局在泾阳县范围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泾阳县教育局。
2020年义务段学区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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