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涛,男,1966年8月12日出生于湖北省黄陂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天资过人,成绩优异。14岁时就被评为了“优秀青年”,并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的第二名,1984年考入浙江大学电子系。毕业之后在昆明安家。

1992年4月18日,因为诈骗罪被昆明市公安局拘留审查,趁看守吃饭之际逃脱。于6月19日被抓获;同年11月16日,用自制工具挖通监所墙壁,完成第二次越狱;1992年12月8日,李洪涛被公安机关第三次抓获,被法院以多项罪名判处死刑,在临刑前一天发明出了无刷电机,随后决定死刑被改为“死缓”,后因多项发明专利,2009年,李洪涛刑满释放。

一、首次越狱:伪造银行印鉴被抓,趁看守吃饭之际逃脱

26岁那年,李洪涛的同学邀请他一起合伙开公司,由于前期资金缺乏,李洪涛便动了歪脑筋决定铤而走险,伪造银行印鉴,从银行骗取资金。通过自制印鉴李洪涛第一次从银行成功骗汇了8万。得意至极的他准备再骗汇10万元时,却被警察当场抓获。李洪涛第一次入狱。

不同于别的刑犯初次入狱时的紧张、不安,李洪涛内心隐隐有些兴奋和快感。他一路哼着小曲,丝毫不掩饰脸上的轻蔑和嘲讽,因为此时的他已经开始计划着逃跑方案。

就在被抓当天也就是1992年4月18日,李洪涛趁着看守吃饭之际成功逃脱。他先是回到了家中,准备好了一系列生活必需品之后乘坐火车逃到了贵州贵阳。在贵阳某宾馆附近,李洪涛对一辆奥迪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着有一辆车自己会很方便很多,于是凭借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在看了一眼奥迪车钥匙后,李洪涛成功的仿制出了一把车钥匙,开着偷来的奥迪车扬长而去。

二、再次越狱:看望女友,在女友学校被抓

李洪涛漫无目的地行驶在宽阔的大马路上,享受着自由的空气。由于刚学会开车不久,技术不熟练的他在终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连人带车翻进了路边的沟里。但冥冥之中似乎有幸运之神眷顾,奥迪车身厚实,李洪涛毫发未伤。在当地一位农民的帮助下,李洪涛歇了一晚后继续开车前行。

逃亡过程中偶遇一家饭店,看到饭店门口停摆的桑塔纳警车,李洪涛再次动起了歪心思。开着警车可以规避很多麻烦,他想着。于是他便盗取了那辆桑塔纳,并一路从南宁开到了昆明。

李洪涛有个婚外恋女友就在昆明读书。逃亡了这么些日子,内心终究有些孤单,迫不及待的想去看女友,于是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去了女友所在的学校。在与女友见了几次面后,1992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在其女友就读的大学校园再次抓获了李洪涛,这是他的第二次被抓。

李洪涛被关押在了在昆明市收容收审所。不同于第一次,李洪涛这次被抓后有些坦然,他向经办人员交代了所有犯罪经过,从如何伪造银行印鉴、诈骗、出逃到盗窃汽车、警车全都交代了。面对如此坦诚的刑犯,办案人员有些怀疑,怀疑李洪涛是否为了吹捧自己而故意编造了一些事实。警务人员开始了暗中调查。

在收审所里一呆就是四五个月,而对于李洪涛的调查还没结束,自然也就无法定罪量刑,李洪涛却等的有些不耐烦了,公开对办案人员说:"提审我时,我告诉他们尽快处理我。三个月不办理的话,我可能还会脱逃的。"

面对李洪涛的威胁,经办人员一笑了之,显然是不以为意,可这却深深刺激了李洪涛。李洪涛计划起了第二次越狱。

显然这次不可能像第一次那样逃脱了,面对监狱里的严防布守,唯一可行的方法便是打通监所墙壁。为了顺利逃脱,李洪涛计划了几个晚上,并说服了另外两名在押犯。三人仅仅花了几天时间,便用自制工具挖通了监所墙壁。打通墙壁当晚,李洪涛便成功越狱。第二次越狱成功。

在逃出了昆明市收容收审所后,李洪涛连夜跑到圆通山附近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经办案子的警察打电话,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之后李洪涛乘火车到了柳州。在柳州李洪涛偷取了一辆标志牌轿车,开着轿车在柳州继续逃窜。

三、第三次被抓被判死刑,发明专利获得救赎

在这次逃亡过程中,李洪涛的心态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兴许是厌倦了永无止境的逃亡的日子,李洪涛不仅反思,自己这些年究竟干了一些什么。浙大电子系专业毕业的他对于机械有着异常的兴趣,大脑深处一直有一个关于“无刷电机”的构想,出于各种原因,构想始终没有机会得到实践。李洪涛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这个构想付诸实践,做一件真正意义上轰轰烈烈的事。

1992年12月8日,李红涛第三次被捕。有人说,是李洪涛觉得逃亡过程太过无聊,故意卖了个破绽给警察,真实性未知。

这次被捕后,李洪涛再也没动过什么歪心思,他的心仿佛沉寂了下来。兴许知道自己此次在劫难逃。可内心深处对于“无刷电机”的执念却让他不甘如此。在昆明第一看守所等待判决期间,李洪涛多次不厌其烦地向管教民警提起他做实验的请求。经过所里领导的经认真研究,冒着风险同意了他的要求。并为他提供了一间监舍做实验,从此,李洪涛开始潜心实验。

1993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红涛下达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逃脱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洪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接到死刑判决书的李洪涛却表现得异常冷静,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只有一个请求,继续进行第二次实验。

按照规定,死刑判决书下达后,七天之内就必须执行。所以李洪涛剩下的时间不足七天。他在渴望一个奇迹出现。与其同时,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所长孙尔请了几位著名电器专家协助李洪涛共同进行实验。这次实验过程似乎顺畅了很多。

1993年12月31日,也就是李洪涛生命的最后期限,实验成功了。

李洪涛的死刑被改为了死缓。

1995年,李红涛发明的"无刷电励磁电机",获得第五届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云南省优秀发明创造一等奖。随后几年,李红涛获得多项重大发明专利,由于符合法律改判和减刑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死缓改成有期徒刑。

2009年,李洪涛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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