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花了650元从宠物店买了一只柴犬。她没想到第二天就死了。
经检查,狗得了犬瘟和冠状病毒。杨小姐要求店主退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对方拒绝。原因是协议规定“狗一出门就不负责”。
看病要花近700元
上周六,杨小姐在宁波江东百丈东路的一家宠物店花了600元买了一只宠物狗。但第二天早上,小狗处于抑郁状态,不吃不喝。杨小姐把狗带到宠物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该犬患有犬瘟热和冠状病毒,需要住院治疗。当晚10点左右,宠物医院打来电话,说小狗快死了。
于是,杨小姐向店主提出交涉。对方说当时双方约定狗狗一出门就不负责,现在也不可能要求退款。
杨小姐愤愤不平:650元买的小狗第二天就死了,体检治疗费近700元,店家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于是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过协调,店主答应给杨小姐换一只狗,但她还是不能保证自己的健康。
杨老师担心如果换成病狗,要花一笔钱。她说不能接受,双方协商失败。市场监管部门建议他们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
协议上说不负责外出
记者随后去了杨小姐提到的宠物店。在不到20平方米的街头小店里,笼子里有10多只小狗,包括泰迪、边牧、比熊、柴犬狗等。房子开着空,电风扇在吹,但还是很有味道。
“我们这里卖的狗都打了疫苗,没问题。”主人吴先生说,他们的狗大多来自安徽、河南等地,有些是在慈溪等地的养狗场饲养的。“从外地贩运的狗有动物检疫证明。我们也给小狗接种疫苗。”他注射了犬细小病毒疫苗。
吴先生说,狗应该在商店里保存一段时间,在出售前注射各种疫苗,但病菌有一定的潜伏期,没有人能保证完全健康。所以每次销售之前,他都会和客户签订销售协议。
记者看到,协议明确表示,宠物是特殊商品。一旦售出,就不会被犬瘟热、微小加冕等任何潜伏疾病所覆盖。他们对疾病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因任何原因被退回、更换或投保。在协议的最下面,用粗体标出:“你不负责出去”。
吴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几次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他答应给杨小姐换一只狗,但不能保证没有潜伏的疾病。
京恒律师集团律师陶旭峰表示,宠物店协议涉嫌“霸王条款”。因为活体动物的特殊性,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多加注意,比如提前预约做相关检查,也可以找有经验的人陪着早点发现问题。
市场监管存在空白色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类似宠物购买后死亡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因为宠物是活体动物,不同于一般商品,既没有国家统一标准,也没有法律法规可供监管参考。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只能调解此类消费者纠纷。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双方分歧过大,调解基本无果,双方不得不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农牧等相关部门也表示,兽医监管部门只对宠物医院的经营资质和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和管理,对宠物销售有监管空。
而且宠物还有多头管理的问题。公安部门负责犬只的标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宠物的销售和流通;动物检验检疫是在农业部门。
对宠物的检查和治疗基本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宁波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宠物疾病检测中心。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宠物疾病检测只能通过试剂采样进行,但结果只能作为参考,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宠物即使打了疫苗,也会有一个反应期,有的持续20天左右,在此期间也可能爆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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