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耒阳事件中,研究所的两名民警和四名助理民警前往现场处理。图/记者朱元祥
男人雷阳的死引起了社会的持续关注。5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发布《情况报告》,带队民警的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也接受了媒体采访。然而,舆论并没有停止对雷阳之死的质疑。
当天警察外出,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拍摄执法过程的手机也被撞倒损坏。从警察控制雷阳到“找不舒服”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怎么才能还原整个过程?
关键证据
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是否符合规定
昌平警方关于“耒阳事件”的两份通报中,并未提及警员是否使用执法记录仪。在5月11日接受媒体询问时,邢永瑞表示,他当时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是因为“便衣袭击”,夏天携带不方便。
据北京媒体报道,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北京市公安局于2010年制定了《现场执法记录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所有现场执法行为,如警察巡逻、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应由现场执法记录员进行记录和记录,所有执法细节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记录,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和归档。不要随意删除检查。目前北京警方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已经升级到第四代,新增夜视功能,夜间拍摄清晰。录音机大如拳头,没有外接数据线。
京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的高级合伙人邓薛平律师告诉《潇湘晨报》,“便衣罢工和执法记录之间并不矛盾。”邓说,执法记录仪很小,携带起来并不困难。"它可以夹在皮带上."。
当天,邢永瑞一边在现场“控制”雷阳,一边用手机拍照。据警方报道,雷阳在反抗中“砸坏了警方持有的视频拍摄设备”。邢永瑞说:“我一开始拿了手机,他却激烈反抗。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手机掉在地上,坏了。”邢永瑞说:“以后让别人记录。”。面对媒体记者要求观看稍后录制的这段视频,邢永瑞表示:“时机成熟时再宣布。”
雷阳“跳车”再被放上车到到医院这段封闭的空房间里发生了什么,有没有视频等物证可以还原当时的情况?什么时候是发布视频的“合适时机”?
如果因为“便衣袭击”不方便使用警控车辆和携带执法记录仪,那么规范流程是怎样的?如何保存用拍摄设备拍摄的视频?
身体冲突
为什么雷阳要求居民“用假警察”报警
雷阳被警方控制,直到最后被送往医院。根据警方报告的信息,双方发生了多次肢体冲突。
邢永瑞说,接到报案后,两名警察和四名辅警于7日晚8点40分左右到达足疗店。晚上9点14分左右,一个男人从修脚店正门出来,后来证明他就是雷阳。警察出示身份和证件后,该男子大喊不合作,大喊“救命”,试图逃跑。警察控制了他,双方都倒在了地上。警察用了20分钟左右才用手控制住。
“激烈反抗”不只是这一次。“雷阳被制服后,被带到一辆当地牌照的伊兰特轿车上。他一开始没有佩戴警告装置。开车时,雷阳从车后座走到前副座,司机被迫停车。雷阳从副驾驶座上走了下来。下车很正常。刚下车没落地,脚先着地。”
《新京报》援引一名目击者的话说,雷阳在被制服上车之前,曾大声呼救,并要求当地居民向警方报告,他遇到了一名假警察。
雷阳为什么反抗这么激烈?邢永瑞表示,警方明确指认了雷阳,并依法将其制伏。邢永瑞“用自己手机”拍的视频,因为手机损坏,数据被破坏;“其他同事”拍的视频暂时还没有公开。同时,据北京媒体报道,有关地区没有视频监控。那么,整个过程发生了什么?
同样的问题是雷阳是如何在每边一名警察的监督下,从后座跳到前副驾上,迫使司机停车,跳出副驾的。
关于给雷阳上手铐的问题,京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高级合伙人邓薛平认为,如果雷阳在事发时确实反抗并逃逸,警方有权对其采取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措施。目前的关键问题是,警方针对雷阳的措施是否“超出了合理执法的限度”。“比如说,雷阳如果被戴上手铐控制,就会被踢打,这肯定是超越极限的。”邓对说:
病案调查
昌平警方应该回避吗
5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昌平区检察院获悉,昌平区反渎职侵权局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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