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秘专业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文秘专业是为社会,尤其是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一线输送掌握相当法律知识,兼备文秘业务能力的辅助型法律人才下面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律文秘专业的定义简介,希望能帮到大家!

  法律文秘专业的定义

  法律文秘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相应的法学基本知识以及秘书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公关能力,有一定的创新精神,能够从事法律服务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面向的岗群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基层行政机关法务工作岗位,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秘书、文职、人事管理等工作岗位。

  法律文秘专业的实践环节

  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法律文秘专业的课程设置

  形势与政策、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法学导论、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制度与实务、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证据法、中国法制史、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基础知识、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应用写作、英语、法律文书写作、秘书学理论与实务、专业技能操作等。

  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

  为社会,尤其是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一线输送掌握相当法律知识,兼备文秘业务能力的辅助型法律人才:律师助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文秘人员等。

  拓展: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③内容的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

  ⑤使用的实效性。

  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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