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于明日结束。选举主任今日发信表示,包括黄之峰、郭荣坑和岑敖辉在内的12人被裁定无效。刚才,香港联络办公室发言人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部分人士的提名依法无效。
发言人表示,选举主任否决包括黄之峰和郭荣铿在内的十二名候选人参选立法会的决定,完全符合《基本法》、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和香港的选举法,并有充分的理据和法律依据。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和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特区政府有关当局已作出预先公布的声明,并多次重申会全力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履行职责,决定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
发言人指出,任何规则都不能造就方圆。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必须真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我们看到这些被决定提名无效人的人突破了法律底线。有人公开鼓吹“香港独立”、“自决”;有人“告洋”,求外力制裁香港,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有人声称当选后会胡乱否决预算案和政府法案,瘫痪特区政府;有人从根本上反对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声称“继续战斗到底”等等,可谓劣迹斑斑。
这些人是来全面瘫痪特区政府、颠覆国家政权、在香港“招摇撞骗”的。他们怎能真心支持《基本法》,忠于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呢?肩负重要宪制责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是否应该让这些企图破坏「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无良分子进入房间?
发言人强调,邓小平早就指出,“港人治港”是有边界和标准的,即以爱国者为主体的香港人必须治理香港。真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家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家应该遵守的政治道德。
《北京日报》的客户记者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天下午也发表声明,表示批准和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即今年立法会大选12名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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