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政府发言人说:“我们再次敦促美国国会立即停止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法案的内容和所谓的“制裁”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这项条例草案和所谓的「制裁」不会阻吓我们,只会损害香港和美国之间的关系和共同利益。」
美国立法机构以人权、民主、自治为借口,通过了一个又一个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然违反了国家间的义务和尊重。国家安全立法是任何国家中央政府的责任。我们对美国立法机构明显的双重标准深感遗憾。
政府发言人表示,应提醒仍不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直属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政,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都无权直接或间接干涉这种内政。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一些美国国会议员说,通过这项法案是为了回应香港的国家安全立法,这是完全错误的。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政府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简称《港区国家安全法》)是全国性法律,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特别是自去年6月以来暴力和社会混乱不断升级,近300万香港人表示支持中央政府及时、明智和合理的决定,在8天内通过签署行动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
《港区国家安全法》旨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四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它只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项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的重要一步,将为香港社会早日恢复稳定作出必要和及时的决定。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
我们重申,条例草案中的“制裁”对香港的金融机构没有法律效力。我们敦促美国采取负责任的行动,避免采取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和许多客户正常运作的行动。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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