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限制使用goto语句。

  (1)自顶向下。程序设计时,应先考虑总体,后考虑细节;先考虑全局目标,后考虑局部目标。不要一开始就过多追求众多的细节,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逐步使问题具体化。

  (2)逐步求精。对复杂问题,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过渡,逐步细化。

  (3)模块化。一个复杂问题,肯定是由若干稍简单的问题构成。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分目标,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把每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

  (4)限制使用goto语句。

  2、结构化程序的基本结构:顺序结构,选择结构,重复结构。

  1)顺序结构。一种简单的程序设计,即按照程序语句行的自然顺序,一条语句一条语句地执行程序,它是最基本、最常用的结构。

  2)选择结构。又称分支结构,包括简单选择和多分支选择结构,可根据条件,判断应该选择哪一条分支来执行相应的语句序列。

  3)重复结构。又称循环结构,可根据给定的条件,判断是否需要重复执行某一相同的或类似的程序段。

  仅仅使用顺序、选择和循环三种基本控制结构就足以表达各种其他形式结构,从而实现任何单入口/单出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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