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的刑事恐怖主义记者案件今天被裁定
9月3日,该局最新消息称,香港麻烦制造者、香港“一家媒体”创始人黎智英涉嫌2017年在维多利亚公园恐吓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并威胁说“我真想让人干你”(我一定会找人干你)而不被激怒。在听取了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治安法官将案件延期至9月3日下午。
黎智英的刑事恐怖主义记者案件今天被裁定
据报道,黎智英在被判犯有刑事恐吓罪后没有出庭为自己辩护。裁判官上周在法庭听取双方律师的最后辩论后,于今日(三日)下午将案件押后至西九龙法院审理。被告黎智英(72岁)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音乐馆附近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性记者会,意图恐吓记者。如被告被定罪,可被判入狱两年及罚款二千元。
黎智英的刑事恐怖主义记者案件今天被裁定
此前,该男记者出庭作证称,当晚在正常采访工作中远距离拍摄被告时,被被告“怒目而视”。记者将完成拍摄工作,并很快关闭飞机,这时黎智英突然来到半米远的地方,用右手食指指着他,破口大骂,说:“我一定会找人干你”,“我拍了你的照片”等等。记者遭受了心理创伤,需要寻求精神病医生的帮助。
至于被告在谨慎的视频采访中“找你,折腾你”,只是指申请强制令,找律师,或者报警。检方指出,以上只是被告事后想出的借口。此外,检方还指出,被告在视频采访中已经告退,但他没有出庭作证,法院应该对这些言论给予最低限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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