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批评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如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提高装修价格,捆绑停车位,改变预售合同。近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混乱,严厉打击投机倒把、炒房等违法行为。
■中国江西网记者郑周易/文
重点纠正四种行为
房地产投机
垄断住房,操纵房价和租金;囤积房产或变相囤积房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手段编造和传播虚假房地产信息,以及雇人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炒作未交付商品房的;通过提供“首付贷款”或采取“首付分期付款”等形式,违规或变相为炒房者支付首付。
房地产“黑中介”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和订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向购房人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签订同一房屋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占用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以捆绑服务的形式强制提供代理服务、担保服务或乱收费;以及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房企违法违规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通过认购、认购、预约、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买人收取定金、订金、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出售商品房,或附加条件(如捆绑车位、装修)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等。,变相实施涨价;出售一室以上损害购买者合法权益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律义务,增加买方的责任,排除买方的合法权利;限制、阻碍或者拒绝购买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抵押贷款;有6类,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如房屋销售状况、销售价格等。
虚假房地产广告
发布房地产广告时,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曲解相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买者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住房和价格信息,欺骗和误导购房者;未经许可或者备案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的;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是买方的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地产升值或投资回报等五项虚假内容,也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买家从支付定金之时起就不再被允许更改姓名
记者注意到,装修内容之一是:“通过变更预售合同和买方对未交付商品房进行投机”。南昌房管局发展部主任黄解释说:“从客户支付定金之日起,就不再允许更名。更名被视为炒房,包括直系亲属。销售人员有义务告知客户,他不能更改自己的姓名,尤其是三人间。”
“如果改名,让公安税务部门处理。房子本来是卖给你的,但是改名卖给别人,不符合二手房交易规则,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是南昌市首次出台这样的政策。
数据显示,自7月份以来,南昌市房管局通过市场调查,对南昌市26个全装修项目进行了调查,并对网上签约进行了两个半月的约谈和关闭。
住房企业拒绝将公积金贷款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开发商拒绝办理公积金和组合贷款。一经举报,房管局将暂停其网上签约,行政单位将为开发企业做工商信用记录。企业将参照开发企业的工商信用记录办理征地或其他事宜。”黄告诉记者。
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部负责人胡宇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一次性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房。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等其他支付方式同等的权利。”
她告诉记者,限制、阻挠或拒绝员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被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上签订住房合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应当予以通报、曝光,并同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机构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将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合作,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的违法行为。”胡雨说。
出售房屋“捆绑停车位”将暂停房地产网络签约
“在整治过程中,将严格禁止捆绑销售。严禁销售人员随意承诺,做虚假广告,只讲优点不讲缺点。针对捆绑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成立了由房管局、税务局、物价局和工商局组成的整治小组。”黄告诉记者。
那么,如何处理捆绑车位的行为呢?黄说:“从法律上讲,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并不明确。目前,我们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对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要求,严厉查处和打击市场捆绑停车位、涨价等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有权独立比较、识别和选择商品或服务。
「对于不公平的商业行为,一经举报,房屋委员会会联同市场监督局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果是真的,就暂停房产网签。”黄接着说道。
严格查处装修等同涨价行为
黄还告诉记者,“装修之外不能再有装修,也不能签订其他合同;卖的是粗制滥造的房子,开发商加不了项目和装修。有代理公司的开发公司不允许代理公司收钱涨价。”
那么,“装修标准”有明确的定义吗?开发商是否应该提供基本装修项目清单和装修产品目录?对于质量差、性价比低的精装修房,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对此,黄介绍说,“南昌市限定的最高限价为装修部分;要求实行交付标准清单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在售楼部和样板房的显著位置公示全装修住宅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和产品的等级标准、品牌范围和数量性能,并载入商品房销售合同附件。样板房必须与设计和销售合同一致;最后随机选择三家评估机构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的装修价格进行评估。
对于涨价等违规行为,房管部门将严肃查处。房屋委员会的电话号码是86719150。
(转自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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