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南京大屠杀全纪实》作者:何建明出版:江苏教育出版社

■每日连载

中国检察团是1946年2月抵达日本的,领队的是著名法学家梅汝璈博士、向哲浚检察官。

2月底,11国参审代表聚集在一起,对起诉书内容作出定调与安排。担任起诉书起草执行委员会主席的英国检察官卡尔居高临下地宣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鉴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影响大,工作量浩瀚,因此应从简从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该把被告人数限定在15人以内,至多不得超过20人。

20人?这怎么可以呢?我们中国政府提供的日本甲级战犯名单就有33人之多,如果按卡尔先生的意见,那些屠杀中国人民的战犯就可以这样轻而易举地逃避惩罚了?

“对呀,我们如何向国人与政府交待?”

“不行!20人绝对不行!”

中国检察官向哲浚等表示强烈不满。

33人?你们中国人的胃口也太大了!知道纽伦堡法庭起诉德国纳粹战犯是多少人吗?是22人!这回是坐在基南和卡尔身边的国际检察局的卡本德很武断地插话了,瞧他那副高傲的样子,似乎根本就没把中国的检察官放在眼里。

向哲浚没买他的账,反驳道:阁下是否清楚一个基本事实: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和亚洲所犯罪行比纳粹的罪行有过之而无不及,难道我们的审判一定要按某一个法庭的先例来确定自己所要起诉的人数而不是按照战犯们所犯的罪行审判吗?

卡本德沉默了。只见卡尔双手一摊,朝身边的基南耸耸肩,意思是:还请阁下定夺吧!

会议出现了暂时的冷场。现在又轮到美国人上场了:太平洋战争是因珍珠港事件而爆发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毫无疑问应当把偷袭珍珠港的日本战犯作为严厉惩罚的对象,而其他的日本战犯都可以从轻发落。

如此奇谈怪论!中国检察官一听,更加愤怒:日本侵略者在亚洲犯下的罪行,在时间上远远超过德国纳粹对欧洲疯狂犯罪的时间,而犯罪的严重程度更是远远超过偷袭珍珠港,因此所有在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犯下罪行的日本战犯,都应严惩!

“你们的严重,难道他们偷袭珍珠港就不严重了?”美国人从椅子上站立了起来。

“那也不能以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起诉主体嘛!”中国检察官绝不让步。

“好了!好了!先生们说的都有理,然而整个案子过于庞大复杂,且时间不能拖得太长,起诉的人数应适当限制,至于第一案没有来得及起诉与审理的战犯,第二批或第三批起诉也可以。另外,相关国家也可以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授权设独立的战犯审判法庭。这样就可以解决诸位和各国提出的要求,你们认为此建议如何?”老道的基南最后提出平衡性建议。

“OK,我们同意这个方案。”

“那——我们也不反对。”中国检察官虽觉无奈,但还是对这一折中方案举了手。

1946年3月11日,东京明治生命大厦议事厅再次召开由国际检察局执行委员会主持的全体检察官会议,11国检察官围成一圈,讨论决定对日战犯第一批起诉的被告名单。

东条英机——偷袭珍珠港的罪魁祸首,被全票推举为受审的首位战犯。能获得此份“荣誉”,是因为美国检察官列举了一批铁证如山的证据和证人。

其他亚洲国家的检察官跃跃欲试,都在期待自己国家的意志获得所有检察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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