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修订完成的《北京市休闲健身产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求意见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京市体育场馆经营单位、各类体育健身场与消费者之间的体育健身预付费服务交易,为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指导。私人教学和运动技能培训不适用。
《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拟规定,办理健身卡后可有7天的冷静期,如在冷静期内未开卡,消费者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商家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全部预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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