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庭审现场实录:当庭表示“后悔” 希望自己“尽快枪毙”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2020年8月,江西曾春亮盗窃未果后,6天杀3人案引起广泛关注。12月21日,曾春亮案在江西省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2020年12月21日中午,曾春亮案庭审完毕,法院表示择日宣判。
封面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观察到,曾春亮身穿防护衣,背对旁听席。回答问题时十分流畅,语速较快,没有明显情绪波动。
公诉方一侧,康家姐妹低着头,不忍正视曾春亮,当曾春亮语气平常地说起杀人经过时,康家姐妹摘下口罩,不停用纸擦拭泪水。
庭审中,辩护人问曾春亮:“你后悔吗?”
曾春亮回答:“现在肯定后悔了。”
此外,庭审中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出狱后十分好赌,多次向亲戚朋友借钱。当地村干部曾给曾春亮介绍口罩工厂工作,曾春亮当庭表示,觉得在那打工“挣三四千元烟钱都不够”、觉得“这点钱对男人来说没什么用”,所以一直想开采石场赚大钱。检方起诉书显示,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没有为其解决开釆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村干部之念。
对杀害康家两人,曾春亮当庭表示“当时思想狭窄了,不想坐牢,觉得是因为报警导致自己未来无望。”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本想杀康国帅,但因为没找到康国帅,就觉得杀他父母也一样,又因为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再多一个孩子也无所谓,因而对7岁孩子行凶。
康家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当庭表示,如此一个杀人狂魔,噬血如命之人,不对其处以极刑,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曾春亮当庭表示,希望尽快枪毙,追求死刑。
曾春亮故意杀人案庭审:当庭认罪称“希望早日枪毙我”12月21日上午9时,制造三死一重伤的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庭审至中午12时20分许休庭。
历时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曾春亮对检方指控的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事实证据无异议。
▲12月21日,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江西宜春丰城市看守所开庭。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宜春市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建议法院判处其死刑。
曾春亮向法庭陈述,称自己与被害人康启国、桂高平素不相识,此前也无人向其提过康家情况。曾春亮也表示过自己后悔,但其一心求死,“希望早日枪毙我”。
▲8月16日下午16时许,嫌犯曾春亮在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捕。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在庭审现场,康家家属提出了331万元民事赔偿,曾春亮没提出异议,只是说没钱赔。
在曾春亮44岁的人生中,有14年在监狱度过。曾被判盗窃罪两次入狱,2020年5月,曾春亮刑满释放不到3月再度犯案。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据受害者家属透露,此前的7月22日,该男子曾入室与其兄打斗逃离。当地警方悬赏通告称,经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过程中疑再次犯案,将该县医保局驻厚坊村扶贫干部桂高平残忍杀害。
▲12月21日中午,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案休庭,图为被害人康启国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合影。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曾春亮家属为其请了两位辩护律师。庭审结束后,曾春亮的哥哥曾月根等人透着丰城市看守所大门缝隙向内张望。
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曾月根表示:“不要问我,你也救不出来。”
法院未当庭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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