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普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7名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目标。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高等学校或首批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统一招聘本科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3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未被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的人员,不得登记。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和调查的方式聘请最好的。具体招聘工作由普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三、注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普宁职业学校北校区行政培训大楼二楼大堂。
(3)电话:0663-3879320。
(四)报名要求: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在有效期内持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书面证明或教师资格证、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申请临时就业的,持师范毕业生所属的研究生院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临时就业协议、书面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如有招聘岗位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张,小一寸,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考生应根据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应的岗位。如果他们学习的专业是目录中的老专业名,就要按照相应的专业名和代码进行申请。如果老专业名字标有“部分”字样,必须咨询普宁职业学校和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方可报考。考生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列有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文凭上专业名称后括号中所列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果该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专业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课基本一致,并提供专业课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
申请者必须真诚申请。对弄虚作假、伪造等行为,取消其报名、面试资格。
经过考试,符合招聘资格的,确定为面试者。
第四,面试
面试由普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形式(以PPT形式讲课)。
涂画教师招聘面试课程
详情请见0663-3878500
考生可以选择本专业必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进行授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必须在面试前制作PPT并准备7份纸质版本的课堂讲稿。考生信息不要出现在PPT和讲义中。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是:7个评委评判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通知由考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未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确定签署雇佣协议的候选人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候选人面试得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同等人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候选人。如果同一招聘岗位的申请人有相同的面试结果,则按照面试主要评委得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果面试评委评分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
如果有自愿放弃就业资格的就业协议签约候选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将根据招聘岗位候选人的面试结果依次补充就业协议签约候选人。
就业协议签约人选经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签署人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持《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全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需要的话)、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等材料到普宁职业学校报到。任何人不按时报到,均视为单方违约,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报名时未提供证明符合招聘资格的文件和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取消体检资格。出现上述情况,体检考生不予补考。
不及物动词体检
体检由普宁职业学校组织实施。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吉焦[2013]1号)。如果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不被体检考生替代。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考生。
七.调查
检查是由普宁职业学校进行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如果有自愿放弃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将不被检查候选人替换。通过检查的人被列为被录用的候选人。
八.宣传
拟录用对象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果在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录用条件,其录用资格将被取消,拟录用的候选人将不会被替换。
九.雇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应报普宁职业学校普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X.待遇和要求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和进修,并在首次受聘期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他们将在第一轮雇佣期满后被解雇。
受聘人员在普宁职业学校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后方可转岗。
XI。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其附件也刊登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nrs.gov.cn)。
附件:
1.普宁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教师公开招聘
2.广东省公共招聘人员申请表
普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
华二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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