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2月23日电为安全有序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诉讼权利,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防控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施网上诉讼服务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通知》,提出网上立案申请应当每天进行审查,最长不超过7天。
山东省要求固网备案。申请立案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当事人应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方式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并进行网上支付、退款、查询和咨询。各级法院要加强对网上诉讼服务的保障,网上立案申请要进行日常审查,最多不超过七天。
山东省提出积极稳妥开展网上试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诉讼当事人应当积极参与互联网审判。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互联网审判的,可以通过主管法院相应的互联网审判参加互联网审判。庭审结束后,可以在手机上手写签名确认笔录。刑事案件中律师需要会见被告人的,可以通过视频会见被告人。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应用和推广。
在网上执行的实施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立案执行案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移动微法院等网上途径执行申诉、请愿。律师作为执行案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因疫情防控需要中止或者变更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说服和说明。
此外,山东省还提出积极开展网上阅卷,深度应用电子投递,大力推进网上安全,利用好网上争议解决平台,做好网上信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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