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住房公积金
可能是很多人的痛苦,
因为没有公积金存款,
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
但是别难过,我的朋友们!
不,好消息来了!
— 一…
不管你是不是农民工,
还是个体经营
即使你是自由职业者,大学生。
可以存住房公积金!
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包容性。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办〔2018〕1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西宁市自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从现在起,我市的自缴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谁能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自付费用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列人员:
一个
远程办公
二
个体工商实体
三
城市农民工
四
大学生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自存人员的户籍没有限制。也就是说,西宁市的自付费人员覆盖面会更广,尤其是农民工,为他们在西宁生活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如何确定每月存款金额?
存款基础
自付费用人员的月缴存基数不高于该职工上一年度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职工所在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西宁月平均工资6378元,所以最高基数是6378元的3倍,即19134元;目前西宁最低工资1500元。
公积金
独立存款人员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每月存款金额
独立存款人员的月存款额为存款基数乘以存款比例。按活期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19134元×24% = 4592元,1500元×10%=150元。也就是说,我市自付费人员每月最高存款额为4592元,每月最低存款额为150元。自付人员注册账户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之间的每月存款金额。后期根据存款基数的调整,每月存款额的上下限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自缴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自主存款怎么办理?
存款登记地
自存人员可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渠道(个人网厅、移动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所有线下业务受理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存款登记要求
自缴人员应当凭原身份证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开户登记手续。
存款登记流程
1.自缴人员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开立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时,应签订《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付人员存款协议》,约定存款金额、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
2.自存人员完成开户登记后,按月将住房公积金缴入中心指定账户,由中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缴存期间,自存人员工作、身份发生变化,被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录用,在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原账户同时终止。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提取享有自主权
与单位缴存人员相比,独立缴存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也就是说,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独立储户可以自由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贷款政策是一致的
在贷款方面,独立存款人和单位存款人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办理程序和要求一致,按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贷款规定执行。也就是说,自付人员在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含)后,可以按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内容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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