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二审宣判。5月26日,原告王女士代理律师史大佗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该案被告俞某冬刑期由一审的终身监禁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被告无期改判10年

二审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最高量刑15年

2019年6月9日,怀孕三个月中国女子王女士跟随丈夫俞某冬到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看日出,期间她被丈夫推下34米高的悬崖,全身多处受伤。其丈夫随后被泰国警方逮捕。

2020年3月,该案一审在泰国宣判,法院认定受害人丈夫俞某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520万泰铢。俞某冬当庭提出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王女士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基本满意。而民事赔偿的部分,她也清楚,对方基本不会赔,“俞某冬本身没有任何民事赔偿能力,而且他的父母已经明确表示不会赔一分钱。”

不过,王女士也说,“就算民事赔偿得不到,我依旧(对一审判决结果)是满意的,因为这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据悉,本案二审是通过书面审理完成。二审结果出炉后,王女士直言无法接受,“我的心里真的是崩溃了,完全接受不了,我们全家都接受不了。”

至于改判原因,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史大佗律师表示,二审法官认为蓄意有疑问,所以法官认为被告不构成蓄意杀人罪,但构成杀人罪,由于当事人幸存属于杀人未遂。

史律师表示,二审法院在事实查明方面不够细致,案件细节证据没有分析论证,将在当事人授权下上诉本案至泰国最高法院。他说,“最高法仍将通过书面审理进行,目前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

关于此次改判量刑为什么是10年,史律师解释称,“在泰国蓄意杀人可以判无期到死刑的,如果没有蓄意只是故意杀人,是15年到无期。这个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就从最高15年量刑开始减,俞某冬减了5年被改判10年。”

备受关注的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二审宣判。5月26日,原告王女士代理律师史大佗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该案被告俞某冬刑期由一审的终身监禁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被告无期改判10年

二审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最高量刑15年

2019年6月9日,怀孕三个月中国女子王女士跟随丈夫俞某冬到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看日出,期间她被丈夫推下34米高的悬崖,全身多处受伤。其丈夫随后被泰国警方逮捕。

2020年3月,该案一审在泰国宣判,法院认定受害人丈夫俞某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520万泰铢。俞某冬当庭提出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王女士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基本满意。而民事赔偿的部分,她也清楚,对方基本不会赔,“俞某冬本身没有任何民事赔偿能力,而且他的父母已经明确表示不会赔一分钱。”

不过,王女士也说,“就算民事赔偿得不到,我依旧(对一审判决结果)是满意的,因为这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据悉,本案二审是通过书面审理完成。二审结果出炉后,王女士直言无法接受,“我的心里真的是崩溃了,完全接受不了,我们全家都接受不了。”

至于改判原因,泰国大拓律师事务所史大佗律师表示,二审法官认为蓄意有疑问,所以法官认为被告不构成蓄意杀人罪,但构成杀人罪,由于当事人幸存属于杀人未遂。

史律师表示,二审法院在事实查明方面不够细致,案件细节证据没有分析论证,将在当事人授权下上诉本案至泰国最高法院。他说,“最高法仍将通过书面审理进行,目前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

关于此次改判量刑为什么是10年,史律师解释称,“在泰国蓄意杀人可以判无期到死刑的,如果没有蓄意只是故意杀人,是15年到无期。这个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就从最高15年量刑开始减,俞某冬减了5年被改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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