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1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春英11日在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认罪从轻制度试点,推进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建设。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14年6月以来,18个城市的212个检察院开展了快速审判试点,2016年11月部署了刑事案件认罪从轻制度试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坦白从宽和处罚案件的程序运行机制,明确保证坦白从宽和处罚条件、量刑建议、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适用诉讼程序等工作规范,落实即将出台的值班律师制度。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既要审查口供和处罚的自愿性,又要审查实质上的主要证据,防止刑讯逼供、替他人背黑锅、以钱赎罪。要加强对刑讯逼供案件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对侦查阶段自愿供述和处罚的监督,坚决消除非法证据,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活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适应法院审判的实质性要求,从整体上提高公诉质量和水平。推进证人、鉴定人和调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实施,尊重和保障辩护律师提问、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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