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外地男孩难离婚,法院头疼。连传票都要用两种外语公布]林州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斯里兰卡男孩。从此,她开始了跨境恋爱。然而,由于语言、地域、生活习惯的差异,林州女孩最终决定放弃这段感情。你知道女孩的离婚决定给法官带来了很多困惑吗?
许倩,林州市源康镇女孩,2014年在沙特工作时,认识并爱上了一个斯里兰卡男孩Guna Rashna。2015年7月7日,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民政厅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在脾气、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婚后不久,古纳拉什纳去沙特工作,两人开始分居,彼此无法沟通,导致夫妻感情越来越淡。徐倩向离沙特很远的古纳拉什纳提出离婚请求。古纳·拉什纳同意离婚,但要求徐倩支付100万英镑的巨额费用。
去年10月24日,协商未能达成离婚的徐倩在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古纳拉什纳,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林州法院第二人民法院法官冯在受理此案后,首先考虑了基层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经与港澳台综合部门协商,请示上级法院,最终决定林州法院审理此案。
本案审理首先要面对的是交付问题。古纳拉什纳是斯里兰卡人,但他在沙特阿拉伯工作。对于涉外民事案件,有外交服务和司法协助服务,但也要看国家是有合同订立的国际条约还是共同参与的,需要很长时间。最终,法官决定使用邮件服务,但这取决于收件人的国家是否允许邮件服务。
接下来,法官面临着语言问题。斯里兰卡的官方语言是僧伽罗语。法官委托郑州的专业翻译公司将传票和起诉书翻译成英文和僧伽罗文,并于今年1月7日邮寄至古纳拉什纳在斯里兰卡的住所和他在沙特阿拉伯的工作地点。经过一个多月的漫长等待,邮件终于由沙特阿拉伯的古纳·拉什纳签收。
今年5月17日,林州法院开庭审理,许倩及其代理人出席庭审,但古纳拉什纳经法定传唤后未出庭参加诉讼。
经审理,法院发现,原被告夫妻关系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气质、爱好、生活习惯差异明显,两地分居而日益破裂。双方多次未能协商离婚事宜,原告却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为涉外离婚纠纷,原告是中国公民,被告是斯里兰卡公民,原告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中国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中国法律适用于离婚。原被告是跨国婚姻,婚前缺乏足够的知识,婚后不久分居,同居时间短,分居时间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未能建立稳定的夫妻关系。法院建议原告继续没有希望的生活,坚持离婚,被告没有出庭要求和解。可以断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应该准予离婚。
判决书下达后,法官再次将判决书翻译成英文和僧伽罗文,邮寄至斯里兰卡和沙特阿拉伯。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我,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婚姻越来越多。跨国婚姻表面看起来时尚浪漫,背后有一定的风险和无奈。所以,一旦你决定嫁给一个外国人,你必须考虑语言交流的差异、文化差异、饮食习惯和孩子的教育。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婚姻,前提都应该是两个人气质相同,彼此欣赏,彼此相爱,这样两个人才能相遇并解决问题,同甘共苦,永不分离,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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