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规定,由现行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原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改为由地税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

就在企业依然深陷于交费还是交税的纠结中时,1月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以及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确认停止征收排污费。

那么问题来了,印刷企业是不是不用再交排污费,哪些项目需要缴纳环保税,怎么缴纳……针对此,小编特别联系印刷行业环境治理资深人士,作简要剖析。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绿色印刷及VOCs治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李建军

针对目前费改税的情况,我有两点需要说明。

1. 若当地环保部门现要求企业缴纳2017年的排污费,这是合法的,企业应该申报并缴纳。因为排污费的征收从2018年1月1日停止,所以对于已征收排污费的省市,2017年底之前的费用还是要交的。

2. 2018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征收的第一个程序是企业自行依法申报,申报的依据是税目清单中所列应税物种。税目清单中与印刷行业有关的是甲苯、二甲苯等,若印刷企业有涉及,就应申报纳税;税目清单中没有如乙酸乙酯、乙丙醇、乙醇等VOCs物种,所以就这方面而言,企业无须申报纳税。

可以说,费改税后印刷行业的负担减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印刷行业排放的VOCs就可以不治理了。因为包括环保督查、监测监控等在内的国家管控政策还会加大力度,或许过一段时间后,VOCs物种会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清单。所以说,我们应自觉加快对VOCs的治理,不能有歇歇脚、再等等的想法,蓝天白云是我们大家都需要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任务!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印刷协会环保专家 刘云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实行。开征环保税,不仅仅是由排污费变为环保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理念和认识的转变。过去排污费由地方环保部门征收,强制性不够,现在改为征税,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就印刷企业自身而言,应从自身做起,根据行业特点使用低污染环保型油墨、低污染环保型辅助材料,减少排放。

今年年初,笔者有幸参加了由北京亦庄开发区地税局组织的第一批试点企业座谈会,现根据座谈会内容及现场模拟填报情况,简单介绍下与印刷企业相关的一些信息。

1. 环保税由税务局征收,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则由地税局负责,换句话来说,以后地税局也要来抽查环保工作。

2. 缴费内容变了。以前,印刷企业主要是为VOCs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单项缴纳排污费,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府收税的对象主要是噪音、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3. 环保税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按季度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15日开始征收。将大量的信息录入地税局征收系统(金蝶)需要时间,因而各企业的环保信息录入工作大概应从2月下旬陆续开始。企业需要做的工作是:建立好排口的台账,根据《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各排口的详细信息,做好采样平台、检测口的规范,具体可参照《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实施。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环保税征收主要有两种算法。一是产排污系数,因印刷行业未被纳入2008年《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体系,故本方法不适应。二是物料衡算方法,因印刷企业涉及到的原辅材料较多,计算难度大,且每项产品涉及到的污染物类别较多,故不好实施和监控。所以,根据印刷行业的特殊性,现只能采用监测法计算。

5. 监测法计算方法。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实测浓度值(毫克/标立方米)÷100=污染物排放量(千克)。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当量费用(北京气为12元/污染当量,水为14元/污染当量)=费用。以此类推,计算所有的污染物的费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大气征收为工业废气、工业窑炉、锅炉这三项,废水如果不直接排入环境,排入污水处理厂,则不征收废水排污费。

(请注明来源:印刷工业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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