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在保持改革开放以来的连续性和大政方针稳定性的基础上,在实践、理念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都实现了显著创新,呈现出日益明显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中国外交在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国家发展这个中心,在实践、理念和制度上进行了创新,展现了中国外交的特色、风格和气派。

实践创新:新高度、新趋势、新政策

外交实践是外交创新最显著的体现。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的实践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多边外交达到新高度、首脑外交更活跃、国家利益作为对外政策底线的原则更明确、维护领土主权和地区稳定方面的政策更坚定。

第一,多边外交达到新高度。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如今中国已是世界所有主要国际组织的成员。中国通过参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活动,提出倡议、贡献智慧,承担义务、履行职责,发挥大国作用。例如,中国对联合国会费承担的比例从1995年的不到1%,提高到2012—2015年度的5.15%,2016年又增加到7.92%;从1982年开始承担维和费用到2016年,中国在联合国维和费用中所承担的比例达10.2%。这些成绩足以为世人瞩目,让国人骄傲。

中国也是各种全球、地区和跨地区多边机制的倡导者和积极参与者。中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通过参加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与东盟地区领导人峰会以及东亚峰会等一系列国际机制,积极开展多边外交。近年来,中国还不断提供和搭建国际舞台,主办了2014年5月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同年11月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第22次非正式会议,2015年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典活动,以及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等。中国充分利用外交的“主场时刻”,统筹和协调双边、多边外交活动,积聚营造复合效应,参与推动完善全球治理。

第二,首脑外交更趋活跃。多边外交引人注目的原因之一是这些多边外交的规模和层次越来越高,多以首脑外交的方式展开。中国国家领导人不仅参与多边首脑外交,而且还频频走出国门,进行国事访问,开展友好之旅,增进双边关系。从2013年担任国家主席至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已出访40多个国家。在同一时期内,越来越多的外国领导人到中国参加国际会议,或进行国事访问。2013年来华访问的外国领导人共有51位,2014年达到了65位,2015年则突破了70位。2016年,仅参加G20杭州峰会的领导人就超过了20位。首脑外交成为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最显著的特点和最活跃的形式。

第三,国家利益成为对外政策的底线得到进一步强调。十八大报告提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决不会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这一原则显著地体现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安全方面。

维护领土主权,反对日本对钓鱼岛“国有化”。日本政府不顾中国反对,于2012年9月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实施了所谓的“国有化”,中日关系因此陷入困境。为维护领土主权,中国海监船开始驶入钓鱼岛领海区域,海监飞机开始进入钓鱼岛上空巡航,中国公布了钓鱼岛领海基点基线,设立东海防空设别区,表达了中国维护领土主权的坚定立场。与此同时,中国致力于改善中日关系,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于2014年底与日方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的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双方协议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对话磋商防止东海局势恶化,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

维护南海领土主权,立场更加坚定。南海诸岛礁是中国固有领土,近年来遭到少数国家非法占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之后所产生的海域划界问题,使之成为中国同少数当事国间的双边问题,在外部势力的搅动下逐步被扩大。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于2013年7月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升格为“中国海南省三沙市”,加强对南海地区施行有效管理,并在主权范围内对一些岛礁进行了主要属于民事范畴的陆域吹填工程。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问题提交给国际海洋仲裁法庭,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中国坚持对南沙和西沙群岛及其附近水域拥有主权,对于仲裁采取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和不执行的“四不”立场。在南海问题上倡导“双轨思路”,即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由直接当事方和平协商解决具体争议;南海和平稳定则由中国同东盟共同维护。

第四,维护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政策更加明确。作为朝鲜半岛的近邻,中国一直坚持半岛无核化目标,维护半岛和平稳定,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中国谴责朝鲜于2013年2月第三次进行核试验,支持联合国安理会2094号决议。2016年1月朝鲜第四次核试验后,中国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将朝鲜的主要出口商品以及运输方式、资金运作渠道全面纳入制裁范围的第2270号决议。为执行有关决议,中国根据《对外贸易法》,禁止从朝鲜进口矿物原料,禁止对朝鲜出口航空燃油。

当然,中国始终认为制裁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一直呼吁各方回到对话中来,反对恶化朝鲜半岛局势的任何行动,反对美国与韩国在朝鲜半岛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对于朝鲜在2016年9月举行的第五次核试验,中国表示“坚决反对”,但也反对采取无助于解决问题的单边制裁。

理念创新:新理念、新思想、新主张

新的外交实践需要新的理论指导,新理论需要在新的实践中加以运用和检验。十八大以来的外交实践是在一系列新的理念指导下得以实现的。这些新理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梦”的理念。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来定位中国经济建设的基本任务。在此后的一系列重要外交场合,习近平系统阐述了中国梦的内涵及其世界意义。他指出,中国梦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中国人民圆梦必将给各国创造更多机遇,必将更好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习近平将“中国梦”解释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愿望,在出访和会见外国客人期间,他提出中国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中国梦”是“新时代对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国梦也成为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新理念,实现中国梦也是中国外交的新任务。

第二,“一带一路”倡议。在2013年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时,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是在顺应时代要求的基础上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2014年中国政府公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从倡议发展为具体的行动,为连接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提供了一个相关国家共商、共建、共享的包容性发展平台。

“一带一路”追求的是沿线各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三年多来,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中国同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态度积极,以亚投行、丝路基金为代表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入,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逐步落地。“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其效益正在显现。

第三,正确义利观。在外交工作中坚持国家利益的底线,并不意味着唯利是图。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非期间提出,中国外交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随后习近平又在多个国际场合对正确的义利观做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义,反映的是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要做到义利兼顾,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主张政治上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经济上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这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外交的核心价值观。

在实践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就是对周边近邻义字当头、顾全大局,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发展;对发展中国家真诚友好、平等相待,对贫穷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在国际上主持公道、追求正义、践行平等的价值理念,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

第四,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理念。随着中国崛起以及与美国经济实力差距的缩小,一些人根据历史上新兴大国与既有大国之间多次发生对抗和战争的经历,担心中美之间可能发生对抗甚至军事冲突。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6月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会晤时提出,按照“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理念,这一主张成为中国发展和稳定中美关系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2014年11月,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上,习近平强调,要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这是对国际秩序观的创新和发展,开辟了国际关系新愿景。

第五,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继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目标之后,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提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世界好,亚洲才能好;亚洲好,世界才能好。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和地区形势,要把握好世界大势,跟上时代潮流,共同营造对亚洲、对世界都更为有利的地区秩序,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习近平主席再次全面阐述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理念,提出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五位一体”的总路径和总布局:倡导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第六,新亚洲安全观。2014年5月,习近平在“亚信”第四次峰会上提出,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共同,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综合,就是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合作,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可持续,就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这一理念不仅为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对外安全合作提供了指导思想,而且通过搭建地区安全和合作新架构,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为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新思路,是中国对地区和世界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

第七,“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和“真、实、亲、诚”对非工作思想。周边为中国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2013年10月,中央召开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习近平在会上强调了中国在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要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坚持睦邻友好,守望相助;讲平等、重感情;常见面,多走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事,使周边国家对我们更友善、更亲近、更认同、更支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

2013年习近平主席首次访非期间提出了“真、实、亲、诚”对非工作的四字箴言。即“对待非洲朋友,我们讲一个‘真’字”;“开展对非合作,我们讲一个‘实’字”;“加强中非友好,我们讲一个‘亲’字”;“解决合作中的问题,我们讲一个‘诚’字”。这一理念成为中国对非工作的新理念。上述这些理念成为新时期中国发展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的指导思想。

制度创新:新思想、新制度、新风格

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外交议题上的利益攸关方也在增加。协调各方利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进行制度创新,是当前外交工作的需要,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的一个创新点。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外交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强调顶层设计,确保中央战略意图的落实,是制度创新的保障。为了统一思想,中央分别召开了三次专门的外交外事工作会议,包括2013年10月的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2014年11月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以及2015年1月的全军外事工作会议和第十六次武官工作会议。这些会议规格高、规模大,统一了中央在相关问题上的思想。

制度创新的第二个亮点是推动涉外部门的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特别是2013年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决策和议事的协调机构,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中国进一步完善了涉外安全领域的法律,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其中包括全国人大2014年通过的《反间谍法》、2015年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以及2016年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

政策落实环节的创新是关键。习近平主席指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杨洁篪撰文强调,在外交工作中要“保障中央对对外工作的领导、决策、管理、处置等各项功能顺利实施,确保中央对外战略意图的实现。”

根据全国人大的决议,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的边防海警、农业部的中国渔政和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等部门,于2013年进行整合,重组国家海洋局,以“整合海上执法力量,提高机构效率”。为了加强经济外交工作,外交部在2013年成立了“国际经济金融咨询委员会”。为了就重大外交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外交部还于2015年成立了“国际法咨询委员会”。这些机制创新都是为了保证中央的政策能够得到全面落实。

十八大召开以来的四年时间里,中国外交在保持改革开放以来的连续性和大政方针稳定性的基础上,把继承与创新、坚持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展现了显著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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