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祝颐

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向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违法。举报人苦等结果期间,却被告知调查资料给了被举报人。近日,举报人陈善洪表示,实名举报遭泄密、政府复函文件撒谎、单位下发文件程序违规且内容又违反上位法,这一系列问题令他无法再相信国土房管局房安所的公正性,决定向广州市纪委、检察院及媒体同时举报国土局和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本站

举报人实名举报顶头上司的违法问题,无疑需要很大的勇气。相关部门本应该积极介入调查问题,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举报人等来的不是所举报问题的查处结果,而是举报材料被交给被举报人的坏消息。有关部门如此做派,让举报人情何以堪?如果举报人因此受到打击报复,以后谁还敢举报违法犯罪分子?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要求: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虽说国土局不是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但是国土局收到群众举报信息后,不是将情况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而是将举报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显然站不住脚。公众与举报人难免怀疑国土局与被举报人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对此,纪检部门与检察机关不仅要查处被举报人的问题,而且要追查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的幕后原因。

不仅国土部门泄露举报人的秘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例子屡见不鲜。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举报武胜县委书记孙南等人“违纪违法”。结果龚远明被人砍伤致死。鞍山市国税局职工李文娟因实名举报国税局问题遭到劳动教养。阜阳“白宫”案举报人李国福莫名死在监狱医院。山西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因举报县长被刑拘。官员举报者的命运都如此悲惨,百姓举报者的命运更是令人堪忧。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在宁波做小生意的肖敬明为一起杀人案作证,民警承诺为他保密。可事后因法院要求实名举证,导致信息泄露。他不得不亡命天涯。河南沁阳村民王好让因举报在逃抢劫嫌疑犯,警方对嫌犯监控不力,王好让双手被砍。

举报人一再遭受报复。我在对正义之士表达敬意的同时,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无论是从打击犯罪分子,还是从保护举报人的角度讲,保护举报人的切身利益十分迫切而必要。在我看来,在举报人举报之初,有关部门就应评估风险等级,及时启动举报人保护、救济程序,不能等到举报人受到威胁再谈保护,受到报复再谈救济。如果举报材料莫名其妙交给被举报人,举报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即使民众都怀有正义之心,他们也不敢冒险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外,还要把相关条款写入法律,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值得借鉴。美国的证人保护项目是美国检控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保护的执行办公室叫马歇尔办公室。相关事项被马歇尔办公室确认后,被保护人立即进入新的住地,作为回报,被保护的人可以得到工作机会、住房、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支助、变化了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料、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帮助,等等。马歇尔办公室还对高危人群实行24小时贴身保护。在严密的保护制度下,美国公民才愿意出庭作证,大胆举报犯罪问题。

如果相关部门在重视实名举报的同时,推行“代码举报制度”,认真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明确相关人员泄密的法律纪律责任,并重视匿名举报工作。尽快出台《举报人保护法》,织密举报人保护安全网,营造出良性的举报环境,不仅能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对犯罪分子也能产生威慑效应。本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1.《孙南 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的黑色幽默》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孙南 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的黑色幽默》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296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