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疑似扛走“海豚”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了解到,涉事游客已被找到。经确认,其扛走的是伪虎鲸幼崽尸体。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扛走“海豚”当事人。资料图
5月4日本报报道了一男子在广东阳江海陵岛疑似捉了一只“海豚”,并将“海豚”私自装进小车后驶离事发海滩的事。据当时目击者称,“海豚”在被游客捕捉前已经死亡,搁浅在海滩上。其身长约120厘米,重约30斤,身上有明显伤痕,但不能确认是否为致命伤。
5月8日,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官方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鉴定,被带走“海豚”是伪虎鲸幼崽。伪虎鲸为哺乳纲、鲸目、海豚科、伪虎鲸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大队长郑昌练告诉北青报记者,大队值班室在5月1日下午3点半接到群众报警后派出执法人员,并紧急联系当地公安协同追查涉事游客。警方通过城市道路监控,一路追踪扛走伪虎鲸幼崽尸体游客所乘坐车辆,并结合车牌信息,最终联系上当事人。“扛走伪虎鲸的是一名外地游客,他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已同意到阳江处理此事。如果他没有主动过来,我们渔政和公安机关会前往他的住处将其带回。”郑昌练还表示,即便当事人无法交回扛走的伪虎鲸,科研机构的认定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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