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10夜的审讯,主要的审讯手段是疲劳战:不睡觉。
没有可靠的证据,就用测谎仪。把他全身的电线连接起来,问“你杀过人吗?”回答:“没有!”。结论是:“说谎”。我辛辛苦苦量了一天。
戴着镣铐,他被告知坦白杀死“受害者”的犯罪过程。用手铐把双手“大”字形空挂在铁门上。上吊一段时间后,在脚下垫一个凳子,以换取“坦诚告白”。被吊死的人不断声称自己受了委屈,被认为是“拼死搏斗”,审讯人员突然把凳子拿下来,让他突然吊死空,如此反复...
还是不屈服!审讯者用高压电棍逐个电击他的脚趾和手指...
这些体罚并不是电影里的情节,也不是小说里的描写,而是发生在一个叫杜的警察身上,他是昆明戒毒所有经验的反侦察员。
从6月30日晚到7月19日,长达20天的“高强度”审讯,让杜对莫名其妙,刻骨铭心。他不知道的是,他已经被调查人员确定为一起枪击案的嫌疑人。枪击案的受害者是他的妻子,她也是一名警察,也是一个已经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好朋友。他们被一辆汽车近距离射杀。在他们被杀之前,他们有过性行为。
杜是最有犯罪动机的人:惩罚他出轨的妻子和情人。
杜是最符合公安部专家分析的“杀人犯”形象的嫌疑人:他是一个敏捷的警察。他对死人很熟悉,能在著名的天商好朋友拔出枪反抗之前迅速开枪杀死两个人。
所有的疑惑都指向杜。证据,现在需要杜对的供述作为定罪的证据。
不解释?有很多方法可以让你开口。
在严刑拷打之下,杜被迫低下不屈的头,交代了所谓的犯罪经历:编造“杀人现场”,编造“杀人枪”的下落,以及“供认如何杀害妻子和情人”
最后,1999年11月20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杜持枪报复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辩护人提出的意见,杜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没想到,2000年6月,昆明警方破获一起持械抢劫团伙,抓获7名歹徒。无意间得知杜的妻子和她的好朋友被杀,也就是这伙人干的,并且找到了杀人的枪。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宣告杜无罪。
冤情被消除了。杜奇迹般地重生了。
2001年8月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原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秦某、刑侦支队队长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年。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方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逼供的行为。其特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身体或者精神上的剧烈疼痛或者疼痛,并取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自己意愿供述的结果。所谓体罚,是指使用捆绑、绞刑、电击等各种酷刑,以及非法使用各种器械或器具,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身体摧残;所谓变相体罚,是指以上述方法之外的其他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如:长时间冷冻饥饿、跪罚、站罚、阳光、强光照射、不休息不疲劳的审判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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