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9天杀了7个人,90后成了杀人犯,炫耀警察抓不到上帝帮我。两个离校的“90后”高中生,为了一夜暴富,9天内在湖南、广东、云南杀了7个人,甚至还有一个孕妇和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逃跑的路上,傅还不忘用手机上网,向朋友炫耀自己的被害经过,简直是痴人说梦。
为了赚钱,傅和刘启智在短时间内杀了七个人,这是令人发指的。
杀人之后,我其实是炫耀“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这么多警察抓不到我,老天爷帮了我。看来我还要继续作案杀人了!”这是多么扭曲的心理啊!90后成了杀人狂魔,这不仅是家庭教育的失败,也是教育部门的默认。
经调查,刘启智,男,汉族,1994年4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舞钢市,高中学历。另一个高中生傅某也是90后。据了解,事发前,他们就读于当地一所著名的示范私立中学,父母非常疼爱他们。
2012年5月,傅辍学退学;
2012年8月,刘绮芝在暑期补习班期间,因与老师发生矛盾而辍学,之后整天在网吧闲逛。后来两人在QQ上聊天,傅提出“出去投一票”。两人决定携手“一夜暴富”;
2012年8月21日,刘启智、傅某某在舞钢市万头桥镇朝阳村杀害一对夫妻,盗窃现金1000余元、手机一部、白沙香烟三支,价值165元人民币;
2012年8月23日,刘启智、傅某抵达广东省东莞市。25日晚,两人打死一对房东夫妇,将被抢财物乘车带到云南;
2012年8月27日,两人抵达云南昆明。29日,他们杀害了富源县大河镇长平村委会主席,抢劫财物后逃离现场;
2012年8月30日,他们杀害了一名孕妇和她两岁的女儿,搜查了财物,逃离了现场。
2012年9月6日和7日,公安机关先后逮捕了傅和刘启智。在逃跑的路上,傅还不忘用手机上网向朋友炫耀“短时间内死了几个人,这么多警察抓不到我,老天都帮了我。看来我还要继续作案杀人了!”
在本案一审中,刘启智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伏犯罪时年14岁,不满18岁。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刘启智提出上诉。
2月13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犯之一刘启智被认定,送至刑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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